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ST 瑞和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ST 瑞和 股票代码 00262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瑞和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戚鲲文 李远飞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
办公地址
厦 厦
电话 0755-83764513 0755-33526666-8922
电子信箱 zqb@sz-ruihe.com zqb@sz-ruihe.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1,794,784.26 230,798,634.04 -25.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984,412.62 -23,201,798.52 -8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2,084,636.33 -31,252,610.64 -34.6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166,840.11 -10,406,485.25 264.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6 -8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6 -8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901,000,708.77 3,038,783,024.14 -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7,298,547.28 -55,991,340.91 -73.7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然 质押、冻 76,305,92
李介平 20.21% 76,305,925 57,229,444
人 结 5
深圳市瑞 73,770,07
质押
展实业发 境内非国 5
展有限公 有法人 58,550,07
冻结
司 5
境内自然
王维忠 0.79% 2,996,1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喻汉林 0.79% 2,995,35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李中朝 0.66% 2,485,0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陈晟然 0.53% 2,009,8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林洲 0.51% 1,937,000 0 不适用 0
人
CITIGROUP
GLOBAL
境外法人 0.42% 1,594,186 0 不适用 0
MARKETS
LIMITED
境内自然
罗洪礼 0.37% 1,387,8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陈淑霞 0.35% 1,325,300 0 不适用 0
人
前 10 名股东中,李介平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持有瑞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展实业 95%的股权。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致行动的说明 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无
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以下重要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
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因申请人(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共十一家银行组成的项目银团) 与
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事宜,法院认为,“被申请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保全财产的必要。”,裁定:
查封、冻结、扣押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担保人的财产(以人民币 890957852.18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等为限)。本裁定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
停止裁定的执行。公司将持续与银团及相关各方协商,争取得到银行的谅解,下一步继续加强 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和资金
回笼力度,妥善处理本事项,积极采取相关合法合理措 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