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科技”、“公司”或“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长川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
天堂硅谷杭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5号),上市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415,450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 民 币 32.88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276,699,996.00 元 , 坐 扣 承 销 费 ( 不 含 税 )
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和2023年9月1日汇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评估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533,289.2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66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杭州长奕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奕科技”)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占募集配套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总额比
(万元) 金金额(万元)
例
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
目
合计 29,506.07 27,670.00 100.00%
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
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
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上市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将长奕科技全资子公司 EXIS TECH SDN
BHD(以下简称“EXIS”)增加为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同时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杭州变更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银山路6号,
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投项目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拟通过开发下一代新型转塔
式分选机的共性技术,形成E300分选机、E400分选机、热测试分选机、Metal Frame
分选机、LED分选机等五个新的产品系列,以面向超微小型器件、在线高温测试、
Metal Frame上下料、LED 编带分选等市场需求。增加长奕科技全资子公司EXIS
为实施主体后,长奕科技通过向EXIS支付委托研发费的形式进行募投项目的投
入,不再以EXIS名义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原通过租赁上市公司厂房于浙江省杭州市
实施募投项目,鉴于上市公司的战略规划,上市公司已在四川省内江市打造生产
制造基地,其重点产品之一为分选机,因此变更为由长奕科技租赁上市公司子公
司长川科技(内江)有限公司的厂房实施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四川省内江市东
兴区银山路6号。
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后,募投项目“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
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
长奕科技 浙江杭州 长奕科技、EXIS 四川内江
项目
除上述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外,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
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不存在变化,募集配套资金支付本
次交易相关费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也不存在变化。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21,766.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金额(万元) 31 日投资进度
转塔式分选机开发
及产业化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
费用
合计 27,670.00 21,766.95 -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在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行业发展、市场需求变
化、新技术攻关等多维度因素的影响,部分转塔式分选机产品研发的项目进度有
所延期。当前LED分选机、热测试分选机、Metal Frame分选机等项目已达到量产
或客户端验证完成状态,E300/E400分选机平台原型整体组装调试完毕,其衍生
型号E430DT项目当前正处于客户端认证和小批量推广阶段。转塔式分选机开发
及产业化项目后续仍需要在当前研发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不同产品型号和功能需
求进行应用开发和功能升级(如ARC集成式开发、托盘上料系统、单颗器件追溯
技术、双转塔高效率测试传输技术等),项目仍将继续投入。
综合考虑当前的市场需求、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为更好地完成项目
预期目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8年9月30日。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主要原因系:(1)转塔式分选机技术
壁垒较高,双转塔高效率测试传输、高速托盘上料、编带系统集成、视觉辅助贴
装自动补偿等关键技术需逐一攻克;(2)客户对于产品认证要求较为苛刻,国
际一线半导体客户在认证过程中以国际一线厂商同类设备作为对标基准,需在量
产条件下完成多轮长期稳定性测试与工艺匹配性验证,认证周期整体较长;(3)
客户产品升级及不同站点的差异化需求对转塔式分选机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上料
方式由管式改为托盘式),该方面的投入时间延长;(4)ARC等配套系统需与
转塔式分选机形成集成式开发,配套供应商的设计迭代影响主机验证进度。
高端转塔式分选机产品国产化率低,市场空间相对较大,项目的投入符合公
司战略,公司将继续进行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
七、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通过了《关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转塔式分选
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9月30日延期至2028年
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
况,将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9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转塔式分
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9月30日延期至2028
年9月30日。该延期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
况,将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9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
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将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9月30日延期至2028年9月30日。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长川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长川
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程 扬 陶劲松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