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华锦: 新华锦关于控股子公司失去控制且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8 03: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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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6-071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失去控制且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多次沟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荔之”)经
营管理层仍不配合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工作,导致公司无法取得编
制 2026 年半年报所需的上海荔之完整财务资料。鉴于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
荔之失去控制且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认为公司失去对上海荔之的控制,
并决定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不再将上海荔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收购上海荔之的基本情况
《关于收购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 1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 3,500 万元交
易对价收购永新县荔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荔之 10%股权,并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荔之实业有限
公司 5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 25,200 万元人民币交易对价收购了上海荔之 50%
股权,公司与上海荔之及其股东永新县荔驰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王荔扬、
柯毅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的业绩补
偿义务人王荔扬、柯毅承诺上海荔之 2021 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2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
元。若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内,上海荔之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承诺净利
润数的 90%,则补偿义务人应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若业绩承诺期内,上海荔
之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则补偿义务人应向上市公司进行
现金补偿。补偿义务人柯毅、王荔扬承诺将按照 50%:50%的比例分担补偿金额,
且两人对补偿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荔之 60%股权,上海荔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核算。
  二、公司对上海荔之失去控制的情况
  因上海荔之未完成 2023 年并购业绩承诺,按照约定业绩承诺人王荔扬、柯毅需
要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但两人以不认可 2023 年上海荔之专项审计结果为由,拒
绝支付 2023 年业绩补偿款,公司多次与两人沟通未果,于 2025 年 8 月向青岛市崂
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名下资产,由此引发两人的对抗。
             破解治理困局,公司提名的三位上海荔之董事于 2026
  为稳固对上海荔之的管控、
年 6 月 11 日召集临时董事会,通过三项议案:免去王荔扬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
选举王小苗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免去柯毅副董事长职务,选举孟昭洁为副董事
长;免去柯毅总经理职务,聘任孟昭洁为总经理。表决结果为同意三票、弃权两票
(王荔扬、柯毅无故缺席未签字),依据《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七条"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即为有效",决议合法有效。但王荔扬、柯毅拒不配合工
商变更,市场监管部门以股东之间存在重大纠纷为由不予办理工商变更;新余荔亿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上海荔之 40%股权,由王荔扬、柯毅控制)另向上
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决议撤销之诉,公司以第三人身份应诉,目前该案尚在审
理中,判决时间未定。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向上海荔之下发了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通知,
明确资料报送时间及方式,公司多次安排财务人员对接上海荔之 2026 年半年报资料
收集、数据核对等相关工作,并获得部分资料,其余资料上海荔之相关人员承诺 7 月
财务系统的查询权限,公司当日发送催告函,要求上海荔之于 8 月 5 日 17:00 前完
整报送全部财务及非财务配套资料、恢复系统权限。8 月 6 日,上海荔之及王荔扬、
柯毅回函明确拒绝配合半年报相关工作,拒不提供核心编制资料、拒绝恢复权限,
并以存在未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配合信息披露及财报编制的法定义务。8 月 12 日,
公司财务部继续尝试与上海荔之相关人员联系,但对方未予答复。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披露了公司已多次与上海
荔之沟通协调,督促其依法履行配合义务,但公司尚无法取得编制 2026 年半年报所
需的上海荔之完整财务资料,暂时无法掌握上海荔之完整的实际经营情况、资产状
况及潜在风险等信息。
  截至目前,公司仍无法获取上海荔之 2026 年 4 月 1 日之后的完整财务资料,同
时公司目前也无法掌握上海荔之实际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及潜在风险等信息,致使
公司无法对上海荔之的重大经营决策、人事、资产等实施控制,公司在事实上对上
海荔之失去控制。
  三、上海荔之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说明
  公司持有上海荔之 60%的股权,为上海荔之的控股股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
资方能够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且有能力影响可变回报。
根据目前情况,公司董事会基于审慎考虑,审议决定上海荔之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海荔之的财务占比情况
  上海荔之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在公司相应财务指标中的占
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上海荔之          新华锦合并报表         占比
       资产总额            19,787.02      163,824.62   12.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420.48      106,676.73   9.77%
       营业收入             5,837.17       35,640.11   16.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97          374.22    12.02%
注:1、上海荔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上海荔之净资产*公司持股比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中相关规定,上海荔之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其他业务板块与上海荔之业务相对
独立,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上海荔之商誉计提情况
  上海荔之自 2021 年 10 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规定,公
司收购上海荔之 60%股权的合并成本为人民币 30,240 万元,上海荔之 60%股权在购
买 日 账 面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58,937,714.37 元 , 故 形 成 合 并 商 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
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公司 2023 年-2025 年每年末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商誉进行评估,根
据评估结果计提商誉减值。2023 年-2025 年公司对上海荔之累计计提商誉减值
提金额充分。
    (三)会计处理
   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公司不再将上海荔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母公司报表层
面,将持有的上海荔之长期股权投资转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合并报表层面,公
司将所持上海荔之长期股权投资按 2026 年 3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对应份额转入其他
非流动资产,同时将收购上海荔之股权时形成的合并商誉一并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合并利润表数据包含上海荔之 2026 年 1-3 月份数据。
    五、审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十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荔之失去控制且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
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尽管公司可以对上海荔之
董事会、股东会实施控制,但鉴于目前上海荔之董事会决议诉讼裁定未出,无法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上海荔之管理层明确拒绝配合公司开展半年报编制工作,公司已
不能对上海荔之进行实质性控制,无法保证上海荔之 2026 年 4 月 1 日及以后财务数
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将上海荔之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的审议程序及审议结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目前
的实际情况,能够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上海荔之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荔之失去控制且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
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公司就此事项提供的资料。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已不能对上海荔之实施实质性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将上海荔之不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符合会计准则关于控制权判断的要求;公司就该事项履行的
决策程序及所作出的决策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维
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据此,我们同意上海荔之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荔之失去控制且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
  六、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依法主张股东知情
权,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上海荔之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积极通过诉讼手段变更上海荔之法定代表人,更换上海荔之管理人员。
公司已就上海荔之相关争议事项启动法律程序,依法主张股东权利、追究相关人员
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案件
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司后续将根据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审议上海荔之重新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相关事宜。
  (三)持续关注上海荔之相关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上海荔之的相关进展情况,
并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提示
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合并数据产生影
响,并且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在执行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无法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海荔之相关财务数据发表审计意见,公司 2026 年年度
审计报告存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此外,上述事项也可能对公司 2026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产生不利影响。
此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上述失控认定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完全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关于出
表的会计处理可能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的情形,可能导致定期报告
披露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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