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 2026 年第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为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由董事魏
明德主持,董事高德步、赵峰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总会计师杨
文静,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丁鶄及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
律法规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
经充分讨论及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与国能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
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
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
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存款业务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关于收购河南昆吾10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收购项目绿电产能稳定,满足公司收益率要
求,收购价格合理,协议条款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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