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文件和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
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
需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说明。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