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8 02: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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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 1125 号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非独
立董事李纳川、何九如、赵骐及独立董事李臻、张欣荣、姚承骧通过通讯表决方
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 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回
报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拟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
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详见公
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
完成 2025 年度及其他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
其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
司拟就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大信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50 万元,
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
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
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
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依据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公司制定了《浙江世纪
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世
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世
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划;
候选人;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销以及分配等全部事宜;
签署相关协议;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
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6-046)。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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