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8 0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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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优化公司资源配
置,实现公司内部资源统筹利用;精简公司组织架构,提升公司整体管理运营效
率,实现降本提效;简化财务核算,提升财务报表的清晰度与核算效率,公司拟吸
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嘉兴艾特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石英”)。吸收合
并完成后,艾特石英将予以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属于公司内部资源重组,不涉
及第三方权益,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吸收
合并暨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
本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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