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5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400 万元且不超过 2,8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3.21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
按回购金额下限 1,4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603,188 股,约占当前公司
总股本的 0.50%。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2026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回购股份报
告书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5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最高成交价为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
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