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6-073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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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法律责任。
一、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
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核心员工(共 13 人) 53 67.95% 1.12%
合计 78 100.00% 1.64%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授出股票期权总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核心员工(共 34 人) 172 74.14% 3.62%
首次授予合计 212 91.38% 4.46%
预留授予 20 8.62% 0.42%
合计 232 100.00% 4.89%
注:
(1)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蔡金铸先生之子蔡棋荣先生参与本激励计划之外,其
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
励计划。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蔡金铸之子蔡棋荣先生。蔡棋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管理工作,统筹落实公司经营战略、业务拓展、运营管控与经营目标落地,在业务体系搭
建、市场开拓、内部管理优化、经营团队建设等方面发挥核心作用,为公司经营效益稳步提
升作出重要贡献。本次公司对蔡棋荣先生进行股权激励,有助于激发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
促进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激励其引领公司向更长远的目标发展,契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本次将蔡棋
荣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
聘任;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对符合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人员,需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4)本激励计划存在预留权益,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本次拟新认定的 36 名核心员工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示情况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
(6)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
留两位小数。
(三)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序号 姓名 类别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