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次 拟 激 励 对 象 提 出 的 异 议 。 2025 年 7 月 23 日 ,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
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
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301,900
股。
此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
董事会作废对应归属期内的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964,610 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66,510 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系根据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
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及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作废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
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