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8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称2025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三)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已获得股
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5年9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五)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以2025年9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51名激励对象授予257.00万份股票
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六)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27日为授予日,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64.00万份股票期
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0月9日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前
的公司总股本213,794,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49,390股后的
股本212,945,3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8日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
股 本 214,022,774 股 ,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股 份 数 849,390 股 后 的 股 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当发生派息时,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据此,2025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9.18元/份调整为58.68元/份(58.68元/份
=59.18元/份-0.35元/份-0.15元/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2025年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核心团队
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
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
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宜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
司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暨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书》;
(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