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嘉兴中
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光学”、“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中润光学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工作,并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工作计划。
保荐人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
易所备案。 导期间,未发生协议内容做出修
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事项。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
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日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其
中,保荐人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
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人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
出的各项承诺。 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人督促中润光学依照相关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人对中润光学的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能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人督促中润光学严格执行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保荐人对中润光学的信息披露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因文件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 补充而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所报告的情况。
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润光学或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
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并 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润光学及其
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
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或
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保荐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
人、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 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
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 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
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上市公司或 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 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应
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
正。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润光学未出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
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润光学及相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正并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保荐人及其
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同
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
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润光学不存
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形。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
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光学产品的开发需深度融合光学设计、精密机械、电子控制及软件算法等多
学科前沿技术,并最终通过精密制造工艺实现。行业下游应用场景的技术演进迅
猛,产品性能要求持续攀升,技术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公司若不能保持高强度的
研发投入,未能前瞻性布局新兴技术路线,或无法在客户需求窗口期内完成从概
念设计到可靠样品的快速转化,将直接导致技术落后、产品竞争力下降,进而面
临市场份额萎缩和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从技术突破到实现规模化稳定量产,是光学企业价值实现的关键环节。此过
程周期长、投入大,且伴随多重不确定性:包括下游终端市场需求的突变、行业
技术标准的演进、竞争性技术方案的提前面世、以及关键客户项目进度或采购策
略的调整等。公司储备的前沿技术可能存在与最终市场需求脱节,或因产业化进
程缓慢而错失市场先机的风险,导致研发资源投入无法转化为预期的商业回报。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本在于其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与长期积累的核心工艺
诀窍。光学设计、超精密加工、特种镀膜等领域的高端人才稀缺,其专业能力需
长期项目历练方可形成。若公司未能建立并持续优化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人才激励
与保留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薪酬福利、股权激励、职业发展通道及创新文化氛围),
或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不仅可能造成关键技术中断、项目延期,更可能导致
公司核心工艺机密泄露,对公司的技术护城河与长期发展战略构成实质性威胁。
(二)经营风险
公司所处光学行业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各个厂商因其选择的细分领域及技术
积累路径不同,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随着技术发展、下游产品更新迭代,同行
业竞争对手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在巩固、拓展自身优势领域的同
时,不断向其他细分领域和市场扩展业务边界,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如果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有效整合资源、响应客户
需求、提高产品质量,将面临优势领域市场份额下降或新兴市场难以开拓、盈利
能力下滑的风险。
公司产品渗透率的提高及替代的实现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客户开拓、技
术应用等综合影响,可能使得公司所在行业存在短期内市场空间无法充分释放的
风险。但新兴市场开拓进展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核心技术在其他市场无法有效
应用、未能及时完善产品开发和布局、提升规模制造能力或客户开拓不利,将面
临主要产品市场空间受限、其他市场开拓不达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8.67%,较上年
同期减少 9.43 个百分点,仍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重要客户的销售订单
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较大影响。如果重要客户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良变
化,或公司与其稳定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近年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研发体系完善等需要,收购或投资设立了木下
光学、台湾中润、大连浅间、平湖中润、日本中润、戴斯光电 6 家子公司。子公
司位于日本、中国台湾、大连、湖南、嘉兴等不同国家及地区,跨境跨属地管理
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公司收入、资产规模持续扩张,相应将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
研发、质量管理、内部控制、人才培养等方面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若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扩张及时完善、未能及时提高管
理能力以应对跨境跨属地的子公司管理,适应公司未来成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将可能面临组织管理不善的风险。
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及业绩表现受到宏观形势、市场环境、行业景气度、客
户业务发展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际贸易关系的不稳定性、重大突发事件
引起全球经济下滑等也有可能对公司业务的稳定性以及下游应用需求的增长带
来冲击,从而给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此外,随着行业及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经营
管理、下游客户需求、上游原材料供应、产能规划、人力成本等因素导致的不确
定性将会增多,如果公司无法较好应对上述因素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8,979.2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致无法按期支付款项,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不能按时收回,进而影响资产质量以
及财务状况的风险。
公司根据技术迭代方向及下游客户需求预先进行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并依
订单信息及销售预测进行产品生产及备货,产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根据不同产
品进行定制化采购。产品技术迭代快、品类多、原材料定制化等原因造成公司存
货规模较大且具有跌价风险。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20,131.59 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26.13%,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 3,465.05 万元,占期末存货
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14.68%。存货规模较大对公司的存货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
求,如果未来因行业趋势、客户需求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开拓市场、优化库
存管理,可能导致存货周转较慢,存货跌价金额上升等,影响公司运营效率。
由于产品设计方案变更造成零部件或原材料清单变化、客户订单的减少,均
可能导致公司的部分零部件和原材料在库存期间过时或过剩,从而导致存货发生
跌价风险。如果未来产品销售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出商品在客户端未能验
收通过而被退回,可能导致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净值,而需要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随着公司产品持续研发和技术不断更新,公司的研发费用也相应增长。随着
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以及技术持续创新迭代,公司的研发费用将会进一步
增长,如果研发费用增长过快,将导致公司的净利润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完成对戴斯光电的收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会计准
则,商誉需每年进行减值测试。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或戴斯光电自身
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其业绩未达预期,公司将面临商誉减值风险,
进而影响当期经营业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整合资源,
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努力提升其盈利能力,以防范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核心原材料价格受地缘贸易等因素影响,存在波动风险。
若未来上游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行,在产品售价未能同步足额传导成本的情况
下,毛利率与盈利空间被压缩;若下游市场需求偏弱、产品调价存在滞后约束,
原材料涨价带动的成本压力无法及时向下游转移,将直接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
润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所在的细分行业为精密光学行业,是多个前沿科技应用领域不可或缺的
组成部分,亦是高精尖技术和装备的核心配套部件,是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及前瞻
性技术实施的关键。精密光学行业是我国持续引导和鼓励的行业,近年来,我国
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以支持光学产业的发展。尽管在未来可预期的时期内,我国
产业政策将持续大力扶持光学行业的发展,但仍会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
技术更迭、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近年
来,公司在高端精密光学领域的市场规模、市场占有率、下游应用领域发展程度
等方面与国内外大型光学企业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若公司未来不能紧跟市场
发展趋势,持续提高核心技术的研发水平并且拓展业务,则可能存在发展速度不
及竞争对手,进而影响业绩增长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民经济发
展的周期波动、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
响。
同时结合下游客户经营业绩及对公司采购情况,国际经济形势和贸易壁垒对
下游客户造成的影响程度尚在有限范围内,也未对公司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但后续若出现国际经济形势继续下滑、国际贸易壁垒加剧等情况,则可能会对下
游客户的生产经营造成更大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其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采购,进
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六)其他重大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高
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其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
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存在因
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技术更新、组织管理不力等因素导致投
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将引进一系列先进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实现对光学器件、
光学镜头及光学系统的产能扩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和实际建
成后,如果未针对新增产能进行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并且未针对新增产
能消化采取客户储备、人才建设和市场拓展等一系列措施,公司将面临产能消化
不足的市场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大幅增长,固定资产
折旧也将随之增加,增加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很快产
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发生的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旧额增加而使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
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本期比同期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1-6 月
(%)
营业收入(元) 404,185,382.49 249,729,223.47 61.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本期比同期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总资产(元) 1,573,031,473.90 1,529,233,588.22 2.86
本期比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1-6 月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17 52.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7 47.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6 2.37 增加 1.09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0.65 11.87 减少 1.22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40,418.54 万元,同比增长 61.85%;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82.00 万元,同比增长 54.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66.01 万元,同比增长 20.23%,业绩增长主
要系戴斯光电自 2025 年 7 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新增其
经营业绩贡献,同时,特种安防与智慧监控、高清拍摄及显示、先进制造及检测
等领域需求增长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157,303.1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86%;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1,348.0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18%,主要系本期
业务规模扩大,经营利润积累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085.99 万元,同比增长 44.00%,
主要系将戴斯纳入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0.26 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0.25 元/股,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7 元/股,同比增长 13.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加 0.28 个百分点,主要系净利润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创新及产品优势
公司作为高精密光学技术和产品的综合服务提供商,通过完成对戴斯光电
务架构,成功拓展了精密光学元件业务板块,形成了从上游关键光学元件到下游
光学镜头及系统的完整技术链条与产品矩阵。光学镜头类产品可应用于特种安防
与智慧监控领域、智能移动机器感知领域、高清拍摄及显示领域、视频通讯及交
互领域、先进制造及检测领域,具体包括智慧城市安防监控、森林防火及江河沿
岸等重大基础设施监控、无人机视觉感知、手持及专业影像设备、智能投影以及
工业视觉检测等应用场景。光学元组件类产品可应用于光通信及光互联领域、先
进制造及检测领域,具体包括光模块、光互联设备、工业激光、生物医疗、半导
体设备等场景。
光学镜头制造是现代精密工业的集大成领域,深度融合了光学设计、精密机
械、电子控制、先进材料与智能检测等多学科前沿技术。公司在该领域经过多年
深耕,已构建起以高端成像为核心、光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为突出优势的完整技
术体系与产业化能力。
在设计端,公司不仅精通经典光学像差理论与复杂光路设计,更具备将光学、
机械结构、电子驱动与算法进行系统性协同优化的能力。公司掌握了组合特征复
杂矢量曲面设计、多组元联动式变焦光学系统设计、宽光谱复消色差成像等关键
设计技术,能够针对特定应用场景,在性能、成本与可制造性之间找到最优平衡,
为产品的高质量与高可靠性奠定理论基础。
在制造端,公司拥有将前沿设计转化为量产品的核心工艺能力。通过应用折
叠离轴多反式成像、玻塑混合光学系统设计、高精密光学元件及镜头的装调检测
等核心技术,公司能够实现复杂光学系统的高精度制造与一致性装配。同时,公
司积极推动生产流程的自动化与智能化升级,在模具开发、精密加工、自动化组
装及过程检测等环节建立了严格的标准与规范,确保了从研发到量产的高效转化
与优异品控。
戴斯光电多年来主要在精密光学元件加工类技术、光学器件类技术、光学镀
膜技术以及自动化加工系统相关技术形成了关键核心技术。
在精密光学元件加工方面,戴斯光电掌握了深化光胶技术、精密抛光技术、
偏振器件设计及键合技术等核心技术;在光学器件方面,戴斯光电掌握了自动对
焦技术、磁场管理技术、光机电软设计与集成技术等核心技术;在光学镀膜方面,
戴斯光电掌握了光学薄膜设计和制备技术、IBS 镀膜技术等核心技术;在自动化
加工系统方面,戴斯光电掌握了数字化自动检测与装配技术、光学元件自动上夹
技术、高精密数控加工技术等核心技术;同时,戴斯光电自研并掌握了 3B 双抛
设备晶体冷加工工艺、反射镜高精密安全加工技术、紫外光学镜片光清洗技术等
核心技术。
公司通过“双轮驱动”战略实现了光学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深度布局。在光学
镜头端以系统设计与整机交付能力服务下游终端市场,在光学元件端以核心工艺
与关键部件能力支撑产业链中上游。二者形成技术与市场的协同互补,共同构建
了公司在精密光学领域从元件到系统、从设计到制造的全链条核心竞争力,为持
续拓展高端制造、智能感知与前沿科技应用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人才优势
高精密光学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涉及材料、光学、机械、电子、计算机软件等
多学科交叉,技术复杂度高,对跨领域复合型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提出了较高要
求,是保障企业持续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公司核心技术与管理团队具备浙江大
学、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等知名院校的教育
背景,专业结构合理、行业经验丰富。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将高
素质人才的引进、培育与可持续发展置于战略核心位置,持续完善内部培养体系,
整合内外部培训资源,为各层级员工制定针对性成长方案,全面激发人才潜能,
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双向赋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硕士研究生 53 人,高级职称 5 人,中级职称 42 人;
研发人员总数为 307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17.25%。通过持续优化研发及管理
团队的人员结构与专业布局,公司进一步增强了研发实力与管理效能,为公司长
期高质量发展夯实了人才基础。
(三)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根本导向,持续深化市场拓展与产品创新,依托精细
化运营和差异化服务体系,精准响应各行业客户在光学应用中的具体痛点。紧跟
国家政策导向与产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光学技术的基础性与普适性优势,积极
将业务延伸至智能驾驶、高端制造、智慧交通、生物医疗、半导体设备、光通信
等高潜领域,致力于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兼具创新性、高效性与可靠性的光学整
体解决方案,赋能客户成长,共创长期价值。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保持积极姿态,通过参加境内外行业展会持续加强品
牌推广与市场渗透,显著提升了品牌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为公司赢得了广泛的
行业关注与潜在合作机会。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始终以卓越的产品质量与专业
的服务能力赢得客户信赖,已获得多家行业领军企业的高度认可,为长期战略合
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持续加大投入,通过硬件设施建设、工艺流程优化、管
理体系升级及员工质量意识培育等多维度举措,系统提升制造水平与质量管理能
力。公司目前已通过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
系、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ATF16949:2016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
体系、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SA8000:2014 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GB/T 29490-
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公司有效保障了产品品质与交付能力,持续为
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产品与服务。
(五)信息化管理
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公司积极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已引入 ERP 系统、MES
系统、供应商管理系统、PLM 系统、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及移动办公平台等先进
管理工具,实现了生产经营管理全流程的高效整合与协同运作。上述信息化体系
的建设与完善,进一步强化了成本控制与质量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为公司持续提
升综合运营效率与产品竞争力提供了坚实支撑。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元) 43,027,375.47 29,646,536.34 45.13
资本化研发投入(元) - - -
研发投入合计(元) 43,027,375.47 29,646,536.34 45.1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投入金额为 4,302.74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45.13%,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65%,主要系一是公司积极
拓展新兴领域,客户群体不断增加,新产品开发设计项目显著增多,为应对不断
增长的客户需求并及时完成产品开发任务,公司对研发团队进行了扩充并加大了
各项研发投入;二是 2025 年 7 月开始戴斯光电的研发投入相应纳入合并范围。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既有核心技术体系,不断夯实底层光学研发能力,
为各业务领域的发展注入新动能。在核心技术层面,公司围绕光学设计、精密加
工、光学镀膜及精密组装等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技术积淀,已形成覆盖可见光与
红外波段的宽光谱光学系统设计能力、多组元联动式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超
高清 AI 识别光学系统设计技术、玻塑混合光学系统设计技术以及折叠离轴多反
式成像技术等多项核心工艺技术体系。
在既有技术基础之上,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在玻塑混合/全塑光学系
统设计、智能影像类镜头设计、多类型高速精准驱动控制、高精密光学元件及镜
头装调检测、光学防抖驱动与控制、超高精密 GMR 等技术领域均取得关键性突
破。平湖中润自投产后,专注于高精密塑料非球面镜片的设计与制备工艺研发,
已取得显著成效。此外,公司通过收购戴斯光电,新增高阈值深化光胶及亲水键
合工艺、超光滑光学表面制备与精密数控加工集成、高损伤阈值宽光谱多规格光
学薄膜制备,以及高精密光学元件柔性智能制造等多项核心技术,进一步丰富了
公司核心技术矩阵,显著增强了系统级解决方案的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的项目“高端遥感动态成像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浙江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该项目围绕高端遥感动态成像领域的关键技术难题开
展攻关,在光学系统设计、高精度动态成像等方面取得了系列创新成果,技术达
到国内领先水平。同时,公司参与的《超高清镜头物理及电气控制接口》(GB/T
方面的空白,有助于统一行业技术规范、降低产业链适配成本,加速超高清镜头
在视频会议、安防监控、广播电视等应用场景的规模化推广。公司将持续积极参
与相关标准制定工作,不断提升在光学镜头领域的技术话语权与行业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 6 件,实用新型专利 5 件,外观专利 2 件,
软件著作权 8 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6 件,实用新型专利 1 件,软件著作权 9
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有效授权发明专利 169 件,实用新型专利 172
件,外观专利 1 件,软件著作权 15 件。该等在中国境内已授权的专利不存在质
押、司法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6 16 274 169
实用新型专利 5 1 214 172
外观设计专利 2 0 3 1
软件著作权 8 9 15 15
合计 21 26 506 357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兴科技支行
嘉兴中润光学科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嘉兴分行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科技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中润光学科技 19380401040088866 0.0001
限公司嘉兴科技支行
(平湖)有限公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3304041060000152676 0.0041
司嘉兴分行
合计 - - 358.5160
(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
币 3.0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
理资金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本金为
单位:万元,人民币
预期年化 是否 期末 投资
合作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收益率 赎回 余额 收益
杭州银行股 单位大额存单多
份有限公司 元服务 G13 期 2 年
杭州银行股 单位大额存单多
份有限公司 元服务 G13 期 2 年
预期年化 是否 期末 投资
合作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收益率 赎回 余额 收益
杭 州 银 行 股 单位大额存单多
份有限公司 元服务 G13 期 2 年
杭 州 银 行 股 单位大额存单多
份有限公司 元服务 G13 期 2 年
杭 州 银 行 股 单位大额存单多
份有限公司 元服务 G13 期 2 年
杭 州 银 行 股 单位大额存单多
份有限公司 元服务 G13 期 2 年
杭 州 银 行 股 单位大额存单多
份有限公司 元服务 G13 期 2 年
杭 州 银 行 股 单位大额存单多
份有限公司 元服务 G13 期 2 年
杭 州 银 行 股 单位大额存单多
份有限公司 元服务 G13 期 2 年
嘉兴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存单
嘉兴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存单
嘉兴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存单
(二)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初,公司的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
超募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
造项目”及“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继续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严格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
款项。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账户资金进行存放和管理,
直至相关合同尾款全部支付完毕。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358.68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58.52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元。
鉴于募投项目尚有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质保金以及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
等款项尚未支付,且支付周期较长,公司继续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所获得的收益部分或全部用于前述款项的支付。
待所有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后,公司将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节余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节
余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届时,公
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一并终止。
综上,中润光学 2026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质押、冻结情况
(万股) (万股)[注]
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注:以上存在间接持股情况的人员为通过东台尚通、东台孚通、嘉兴瀛通的股份。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董事陆高飞直接持有的 389.3459 万股公司股份中,
理人员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查封或其他有重大权属争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减持原因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及减持数量、比例
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自身资金需 2026 年 5 月 8 日至
金凯东 董事 52,8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求 2026 年 5 月 14 日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减持情况。
十一、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楼 瑜 郑琪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