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
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共一册,第一册)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1-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
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
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
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
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
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
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
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
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
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
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
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摘 要
特别提示: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
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摘要如下:
委托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行为:根据《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 0533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评估结论有效期内上述经济行为事宜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以及取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本次评估为相关交易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价格提供参
考,专供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评估目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评估对象: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
债。母公司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 1,061,134,799.64 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164,634,964.74 元,所
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896,499,834.90 元;合并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 696,320,343.58 元,总负债账
面价值 111,192,677.83 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585,127,665.75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 585,127,665.75 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3-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市场法评估,被评估单
位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302,000.00 万元,大写叁拾亿贰仟万元
整。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截止。
特别事项说明:本次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特别事项。
-4-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
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正 文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方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经济行为所涉及
的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
企业名称: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112.SZ)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车城大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李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26.66 万元
经营范围: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
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喷枪及类似器具制
造;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模具制造;电工
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模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伺服控
制机构制造;涂装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新兴
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伺服
控制机构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气压动
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特种
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
-5-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二)被评估单位
企业名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住 所:无锡新吴区清源路 18 号 530 创业大厦 C502
法定代表人:庄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425 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计算机软硬
件、电子设备、测试仪器、工模具、印刷电路板的研发、设计、测试;上述产品及机械设
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智能化科技、
网络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1)初始设立
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迪芯微”)于 2017 年 7 月由 Ay Dee
Kay LLC、Vincent Isen Wang、庄健、上海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上海临英”)共同出资组建。设立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 ADK 认购 88.89
万元、Vincent Isen Wang 认购 6.33 万元、上海临英认购 3.34 万元、庄健认购 1.44 万元。截至
准予英迪芯微设立登记。
同日,英迪芯微取得了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20200MA1Q1BHB67。
“锡高管商资备 2017024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英迪芯微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 100.00%
(2)第一次增资
-6-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以
下简称“青岛华晟”)签署《关于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
约定青岛华晟以 1,320 万元的对价对英迪芯微进行增资,认缴英迪芯微新增 22.2222 万股股
份,增资价格为 59.40 元/股。
资本由 100 万元增至 122.2222 万元,新增的 22.2222 万元注册资本由青岛华晟认购。
本次增资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22.2222 100.00%
(3)第二次增资
“无锡领航”)签署了《关于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
无锡领航以 300 万元对英迪芯微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 59.40 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
领航持有英迪芯微 5.0505 万股股份。
册资本由 122.2222 万元增至 127.2727 万元,新增的 5.0505 万元注册资本由无锡领航认购。
本次增资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27.2727 100.00%
(4)第一次减资
万元的对价定向回购无锡领航所持有的英迪芯微 4.2929 万股股份(占无锡领航持有 5.0505
万股股份的 85%),英迪芯微股份总数由 127.2727 万股减至 122.9798 万股。
-7-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限公司之减资协议书》,约定无锡领航减少所持有的英迪芯微 4.2929 万股股份,英迪芯微退
回无锡领航 255 万元出资款。
本次减资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22.9798 100.00%
(5)第三次增资
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上海临英以 426.3316 万元认缴英迪芯微新增 7.1773 万股股
份。
英迪芯微增资 7.1773 万元。本次增资后,英迪芯微注册资本总额由 122.9798 万元增至 130.1571
万元。
本次增资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30.1571 100.00%
(6)第四次增资
下简称“无锡志芯”)、Atman II-Misk Limited(以下简称“Atman II”)
、陈启凤、Huitung Investments
(BVI)Limited(以下简称“惠通投资”)签署了《关于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上述 4 名投资人认缴英迪芯微新增的 18.5939 万股股份。
增注册资本 18.5939 万元,本次增资后,英迪芯微注册资本由 130.1571 万元增至 148.7510 万
-8-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元。无锡志芯、Atman II、陈启凤、惠通投资等 4 名投资人以 134.45 元/股的价格认购本次英
迪芯微新增的 18.5939 万股股份,其中:无锡志芯认购 7.4375 万股,Atman II 认购 3.7188 万
股,陈启凤认购 3.7188 万股,惠通投资认购 3.7188 万股。
本次增资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48.7510 100.00%
(7)第五次增资
(以下简称“前海鹏晨”)、晋江科宇盛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晋
)、硕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联创业”)、Cheng-Tang Matt Hsieh、惠
江科宇”
通投资、上海临英签署了《关于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
定上述 6 名投资人认缴英迪芯微新增的 29.0161 万股。
增注册资本 29.0161 万元。增资后,英迪芯微注册资本由 148.7510 万元增加至 177.7671 万元。
其中,前海鹏晨认购 5.1739 万股,晋江科宇认购 9.7012 万股,硕联创业认购 1.2935 万股,
Cheng-Tang Matt Hsieh 认购 3.2337 万股,惠通投资认购 0.7254 万股,上述 5 名投资人的认购
价格为 154.62 元/股;上海临英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认购英迪芯微新增 8.8884 万股,认购价
格为 59.4 元/股。
本次增资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9-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77.7671 100.00%
(8)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六次增资
合伙)(以下简称“两江红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青岛华晟以 1,000 万元的对
价向两江红马转让其持有的英迪芯微 6.4675 万股股份。
议约定上海临英以 3,120.9506 万元认购英迪芯微新增的 20.1847 万股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97.9518 100.00%
(9)第七次增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东风交银”)、重庆长信智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0-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长信智汽”)、常州芯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常州芯浩”)、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宇股份”)、无锡国联通宜新兴
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国联通宜”)、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芯产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扬州临芯”)、共青城临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临欧”)、嘉兴临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嘉兴临谷”)、镇江临创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镇江临创”)、
无锡求圆正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求圆正海”)、泉州海丝科宇盛达
(以下简称“海丝科宇”)等 11 名投资人签署了《无锡
六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 轮第一期增资协议》。
增注册资本 37.1160 万元,增资后,英迪芯微注册资本由 197.9518 万元增至 235.0678 万元,
英迪芯微公司股份总数由 197.9518 万股增至 235.0678 万股,其中:东风交银认购 4.9488 万
股,长信智汽认购 4.9488 万股,常州芯浩认购 2.9693 万股,星宇股份认购 2.4744 万股,国
联通宜认购 1.2372 万股,扬州临芯认购 6.1860 万股,共青城临欧认购 5.9386 万股,嘉兴临
谷认购 2.4744 万股,镇江临创认购 1.2372 万股,求圆正海认购 1.2372 万股,海丝科宇认购
本次增资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1-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235.0678 100.00%
(10)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4 月股权转让
①对应英迪芯微整体估值 19 亿元的股权转让
(以下简称“建发新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青岛华晟将其所持英迪芯微 3.7116 万股
股份以 3,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建发新兴。
(以下简称“嘉
兴临峥”)、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奇瑞”)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青岛
华晟将其持有的英迪芯微 4.4539 万股股份、1.2372 万股股份分别以 3,600 万元、1,00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嘉兴临峥、芜湖奇瑞。
迪芯微 1.2372 万股股份以 1,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芜湖奇瑞。
迪芯微 1.2372 万股股份以 1,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芜湖奇瑞。
②对应英迪芯微整体估值 21.85 亿元的股权转让
芯微 3,228 股股份以 3,000,488 元的价格转让给倪文军。
“海丝凯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陈启凤将其所持英迪芯微 3,280 股股份以 3,048,822.50
元的价格转让给海丝凯丰。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陈启凤将其所持英迪芯微 7,199 股股份以 6,691,607.70 元的价格转让
给经纬恒润。
合伙)
(以下简称“九州舜创”)、林志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惠通投资将其持有的英迪芯微
的价格转让给经纬恒润、九州舜创、林志强。
-12-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芯微 3,228 股股份以 3,000,488 元的价格转让给海丝凯丰。
③对应英迪芯微整体估值 28 亿元的股权转让
海联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Atman II 将其所持英迪芯微 37,188 股股份以 44,296,000 元
的价格转让给上海联新。
(以下简称“君海荣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Cheng-Tang Matt Hsieh 将其所持英迪芯
伙)
微 32,337 股股份以 38,518,078 元的价格转让给君海荣芯。
(以下简称“新
昌头雁”)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两江红马将其所持英迪芯微 8,396 股股份,以 10,000,859.33
元的价格转让给新昌头雁。
本次股权转让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3-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235.0678 100.00%
(11)2023 年 6 月股权转让
办公室出具《无锡高新区(无锡市新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无锡新区领
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32%股权的批复》
(锡新国资办发[2023]21 号),同意:无锡领航将持有的英迪芯微 0.32%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
让。根据无锡领航于无锡产权交易所发布的股权挂牌转让信息 ,无锡领航就本次股权转让
的资产评估报告已取得锡新国资评备[2023]13 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2023 年 6 月 28
日,无锡领航与赵敏、张洪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无锡领航将其持有的英迪芯微 5,056 股、
称“苏州原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青岛华晟将其持有的英迪芯微 60,292 股股份以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临英”)。
本次股权转让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4-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235.0678 100.00%
(12)第八次增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由 235.0678 万元增至 31,295.4545 万元,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同
比例增资。同时,英迪芯微注册资本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后的基础上增至 34,425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 3,129.5455 万元由无锡临英以 47,483,695.60 元认购。其中,31,295,455 元计入注
册资本,16,188,240.60 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5-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4,425.0000 100.00%
(13)2023 年 10 月股权转让
(以下简称“芜
湖泽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芜湖奇瑞将其持有的英迪芯微 823,565 股股份以 510.25 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芜湖泽锦。
本次股权转让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6-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4,425.0000 100.00%
(14)2023 年 12 月股权转让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鹏远基石”)、南通招华招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通招华”)、上海骏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骏圭”)、
福建晋江十月乾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十月乾元”)、晏韵童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硕联创业分别以 4,604,286.43 元、5,137,279.14 元、2,568,639.57 元、
-17-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其持有的英迪芯微 528,342 股、589,503 股、294,751 股、294,751 股、14,738 股股份。
海骏圭、十月乾元、晏韵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无锡临英分别以 31,245,713.57 元、
鹏远基石、君海荣芯、南通招华、上海骏圭、十月乾元、晏韵童转让其持有的英迪芯微 2,501,474
股、2,001,453 股、2,791,045 股、1,395,522 股、1,395,522 股、69,776 股股份。
国联通宜以 17,894,757 元的对价向君海荣芯转让其持有的英迪芯微 1,647,131 股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8-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4,425.0000 100.00%
(15)2024 年 12 月股权转让
伙)(以下简称“建发长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无锡志芯以 2,000 万元的对
价向建发长盈转让其持有的英迪芯微 3,442,500 股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9-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4,425.0000 100.00%
(16)2025 年 10 月股权转让
限合伙) (1)无锡临英的认缴出资额从 1,000
(以下简称“无锡临峥”)签订《协议书》,约定:
万元减少至 720.3071 万元。其中,无锡临峥的出资额从 485.1628 万元减少至 205.4699 万元,
无锡临英其他合伙人出资额不变。本次减资中,无锡临英向无锡临峥定向分配无锡临英持
有的 20,655,000 股英迪芯微股份;
(2)无锡临峥认缴出资额从 100 万元减少至 42.3507 万元。
其中,庄健出资额从 75.0444 万元减少至 17.3951 万元,无锡临峥其他合伙人出资额不变。
本次减资中,无锡临峥向庄健定向分配无锡临峥持有的 20,655,000 股英迪芯微股份。
出资额由 485.1628 万元减少至 205.4699 万元。2025 年 10 月 20 日,无锡临峥全体合伙人作
出变更决定,同意庄健对无锡临峥的出资额由 75.0444 万元减少至 17.3951 万元。经本次出
资变动,庄健间接持有的部分英迪芯微股份转为直接持有。
本次股权转让后,英迪芯微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20-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4,425.00 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英迪芯微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21-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4,425.00 100.00%
注:截止基准日,所有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均已完成实缴。
-22-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1)主营业务
英迪芯微系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数模混合信号芯片及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
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自 2017 年成立以来,英迪芯微聚焦汽车芯片的国产替代和
技术创新,已成长为国内少有的具备车规级芯片规模化量产能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
汽车芯片领域累计出货量已经超过 4 亿颗,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6.64 亿元,其中车规级芯
片收入为 6.27 亿元。
自成立以来,英迪芯微始终坚持研发高可靠性、高集成度、高性能和高质量的数模混
合芯片。经过数年研发,英迪芯微已经储备全面的车规级数字电路 IP(实现控制、算法、
协议功能)和模拟电路 IP(实现通信、驱动、信号链、电源等功能)等本土自主知识产权,
并创新性解决了将数字 IP 和模拟 IP 通过单芯片集成为数模混合信号芯片所面临的技术
难点,大幅提高产品性能、品质、性价比和可用性,并采用国产 eFlash+BCD 车规级数模混
合集成工艺进行生产制造,推出多款极具市场竞争力的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主要产品包
括汽车照明控制驱动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等车规级芯片,以及部
分医疗领域 SoC 芯片,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主流车企及知名医疗仪器品牌中。英迪芯
微的高集成度数模混合芯片方案(以照明控制驱动芯片为例)与传统方案对比如下图所示:
自首款车规级芯片向客户出货以来,英迪芯微抓住国产汽车品牌崛起和汽车芯片国产
化机遇,产品已打入各主流车企前装供应链,与国内外多家汽车 Tier1 供应商实现合作,已
在全球各主要车企多款车型上实现芯片上车,涵盖全球一、二线的传统油车和新能源汽车
品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迪芯微车规级芯片已全面进入国内绝大多数合资及国产汽
车品牌厂商供应链,以及全球主要知名外资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包括 2024 年全球前十大
汽车品牌、2024 年全球前四大新能源汽车品牌等。
-23-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在医疗健康领域,英迪芯微是 HCT(红细胞比容)血糖仪 SoC 芯片境内重要供应商,
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知名医疗设备客户。
(2)主要产品及用途
英迪芯微专注于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照明控制驱动
芯片、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血糖仪芯片等。英迪芯微主要产品基本情
况如下:
产品类别 产品类型 主要应用领域
拥有全系列车规内饰灯产品线,各类配置齐全,符合AEC-Q100 Grade1车规级认证
,最新一代产品已实现将MCU、电源、信号链、通信、驱动五大类IP进行单芯片
车身照明控 集成,内置混光、调色算法,从原来的照明灯增加到与驾驶员信息交互,可自动
制驱动芯片 调节颜色及亮度等功能。
车规级内饰灯产品方案逐步拓展至汽车外部车身,包括前后格栅灯、星环灯、标
志灯、充电仓灯等应用领域。
头灯LED矩阵控制芯片:符合AEC-Q100 Grade1车规级认证,最高结温可达150摄氏
度,内部高度集成12个MOS开关、晶振和看门狗功能,支持高速通信,可用于矩
全系列汽车 阵大灯(包括ADB自适应远光灯)、动态日行灯、位置灯、转向灯等。
照明芯片 降压型LED驱动器:符合AEC-Q100 Grade1车规级认证,支持4.5~62V的宽电压输入
范围,高精度电流输出能力,用于头灯领域。
头尾灯驱动 恒压/恒流控制器:符合AEC-Q100 Grade1车规级认证,集成恒压、恒流功能的多拓
芯片 扑控制器,支持4.5~62V的宽电压输入范围,工作频率100KHZ~1MHZ可调,高精度
电流输出能力,用于头灯领域。
多通道高边LED驱动芯片:符合AEC-Q100 Grade1车规级认证、功能安全ASIL-B认证
车规级芯片 ,集成了高速通信接口和24通道高边恒流驱动,单通道最大电流100mA,可用于
贯穿式尾灯、格栅交互灯、OLED驱动,以及低电流的头灯领域,例如日行灯、转
向灯等。
集成LIN SBC通用MCU:主要应用于汽车上涉及电机控制的领域,包括车窗天窗、
腰托按摩、按键、热管理水阀、热管理水泵等车身控制、智能座椅、热管理系统
与部分交互系统等场景。
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片
高集成微马达控制驱动芯片:主要应用于包括热管理水阀、空调风门和出风口、
座椅调整通风、主动栅格、大灯随动、门/窗/充电口、热管理水泵、散热风扇等集
成计算控制、通信、驱动等功能应用场景。
高集成度的触控芯片:集成了MCU、LDO、LIN PHY、LED恒流驱动和电容触控的“
五合一”高集成度 SoC,主要应用于汽车触控阅读灯、触控门把手、车窗控制按
键、触控方向盘等场景,已通过多家整车厂的BCI、手持天线等抗扰标准,抗ESD
汽车传感芯片 能力强,同时提供防水算法支持。
高集成度超声波传感器芯片(在研中):直驱型定频、变频超声波传感器芯片,
用于自动泊车等智驾场景,最大驱动电压、回波数量、探测距离等参数指标具备
竞争力。
医疗健康芯片 血糖仪芯片 主要应用于血糖分析仪。
(3)盈利模式
英迪芯微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 Fabless 经营模式(无晶圆厂模式),专注于芯片的
研发、设计及销售,晶圆制造、芯片封装测试等环节均通过委外的方式完成。英迪芯微结
-24-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合行业惯例及客户采购习惯,采用经销加直销的销售模式向下游客户销售芯片产品形成收
入和利润。
(4)核心竞争优势
①英迪芯微是国内少有的具备车规级芯片规模化量产能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汽
车芯片国产替代市场具有先发优势
车规级芯片技术门槛高、验证周期长,汽车客户对车规级芯片的导入和替代较为谨慎,
且单一车型的需求量不大,规模化的汽车芯片公司需经过长期的市场积累,国产替代的速
度通常较慢。英迪芯微是国内较早面向汽车电子领域的芯片设计公司之一,自 2017 年成立
以来,英迪芯微抓住国产汽车品牌崛起和汽车芯片国产替代的历史机遇,已跨越汽车芯片
行业的技术门槛和商业门槛,具备相当规模的营收并实现经营性盈利。英迪芯微在汽车芯
片领域累计出货量已经超过 4 亿颗,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6.64 亿元,其中车规级芯片收入
为 6.27 亿元,为国内规模排名前列的车规级芯片设计企业,占据了明显的先发优势。
自设立以来,英迪芯微立足于汽车电子市场,追踪并理解国内整车厂及汽车系统集成
商产品开发理念及客户需求,深度参与各大车企的产品功能设计及系统适配调试,积累了
对汽车芯片的深度洞察,拥有极为精准的汽车芯片定义能力,推出引领行业趋势的车规级
产品,快速成为国内少数具备车规级芯片规模化量产能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②英迪芯微已经储备全面的车规级数字和模拟电路 IP 等自主知识产权,并致力于推出
高集成度的车规级芯片
经过数年研发,英迪芯微已经储备全面的车规级数字电路 IP 和模拟电路 IP 等自主知识
产权,数字电路 IP 主要实现控制、算法、协议功能,模拟电路 IP 主要实现通信、驱动、信
号链、电源等功能。英迪芯微根据汽车应用需求,前瞻性定义产品,创新地将数字 IP 和模
拟 IP 通过单芯片集成为数模混合芯片,大幅提高产品性能、品质、性价比和可用性,符合
汽车芯片高集成度的发展趋势。
相比纯模拟芯片,数模混合芯片要求更加全面的芯片设计技术和制造工艺理解,并需
要较强的应用算法积累,承担各种功能的电路缺一不可,要求进入者必须拥有较为全面的
技术能力才能设计出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因此构筑了较高的技术门槛和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过去两年英迪芯微的产品毛利率保持在 40%左右,体现出较强的盈利能力。
英迪芯微已经在内车灯照明控制驱动芯片上大获成功,实现大规模国产替代并逐步拓
展全球市场,占据领先市场份额,同时头灯、尾灯、格栅灯、交互灯、迎宾灯等全系外车灯
照明控制驱动芯片已成功量产,该等芯片的安全等级要求更高,国内市场目前主要由 TI、
英飞凌、恩智浦等境外厂商垄断,英迪芯微填补国产空白,已陆续实现国产替代。基于丰
富的 IP 储备,英迪芯微采用“搭积木”方式开发多条新产品线,包括汽车电机控制驱动芯
片、全集成度触控传感芯片等,目前已获得多个项目定点并开始出货,新一代超声波传感
芯片已经流片成功,并取得意向订单。英迪芯微目前已量产的产品组合可在单台汽车上贡
-25-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献最高数百元的芯片价值,随着规模的扩大和产品线的丰富,英迪芯微储备的数字 IP 和模
拟 IP 将陆续转化为更多的高集成度汽车芯片产品,将持续推动其成长为一家平台型、综合
型的汽车芯片公司。
③英迪芯微拥有较强的数模混合工艺开发能力,掌握独有的制造工艺经验,并以此指
导芯片设计
数模混合芯片的量产需要依赖晶圆代工厂的制造工艺。通常而言,数字控制功能需要
采用 eFlash 工艺,将数字和存储进行单芯片整合;模拟电路通常需要承担一定强度的电流
电压,因此通常采用 BCD 工艺。数模混合芯片要求将 eFlash 工艺和 BCD 工艺进行单芯片整
合,eFlash+BCD 工艺需要实现多种模块的集成、特性平衡,并且解决不同模块之间的电磁
干扰问题,克服这些难点需要深入的工艺知识、设计经验和优化技术,给芯片设计企业和
晶圆厂都带来了挑战。在国内,英迪芯微率先在国产 eFlash+BCD 车规级数模混合集成特色
工艺平台成功量产,积累了独有的制造工艺经验。英迪芯微正在与晶圆代工厂密切合作,
持续开发下一代车规级高集成度数模混合工艺平台,单芯片有望实现更多功能的集成。英
迪芯微对车规级数模混合制造工艺的理解,反过来可以充分指导车规级芯片设计过程,设
计和制造得以有机融合,最终打造出极具竞争力的产品。
④英迪芯微的车规级芯片具备高可靠性、高稳定性等特点,并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
保障体系
汽车的工作环境较为复杂,例如高低温、强震动、高电磁干扰环境等,同时在汽车较
长的生命周期保证持续运行,且车规级芯片对可靠性要求较高,必须保证安全性,例如汽
车在夜间行驶中远光灯不能突然熄灭,否则将会导致安全事故;又例如汽车级氛围灯芯片
应用于车辆内部,氛围灯芯片需要在最严酷至-40℃-125℃的温度范围稳定运行,耐受高湿
度、震动和快速温度变化等环境,以及满足严格的 ESD(静电防护)、EMI(电磁感应)要求
等。因此相较于消费级和工业级芯片产品,车载芯片产品的设计难度更大,英迪芯微为解
决在车载环境中特有的正负高压浪涌问题、电磁干扰影响等形成的核心技术已经成为英迪
芯微的技术核心竞争力。
严格的品质要求需要汽车芯片产品通过车规级认证,英迪芯微已通过 AECQ 车规级产
品认证、ASIL-B 功能安全产品认证、ASIL-D 流程认证等。汽车芯片的客户导入验证周期长,
客户量产速度较慢,一旦定型后客户稳定性较高。
⑤英迪芯微核心技术团队拥有丰富的芯片设计及产业化经验
英迪芯微管理团队拥有超过 20 年半导体行业经验,具有国内外车规级芯片顶尖公司的
任职经验。此外,英迪芯微通过自主培养以及不断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建立了一支专业
背景深厚、研发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核心研发团队均本土团队,核心技术均实现自主可
控。英迪芯微研发团队核心人员多毕业于国内知名院校,拥有多年芯片研发及产业化经验。
-26-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英迪芯微已在车规级芯片设计及制造工艺领域深耕近十年,积累了大批优势技术,持有多
个核心技术和重点专利,研发成果显著。
⑥英迪芯微拥有丰富的全球头部客户资源
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一旦获得下游整车厂商的认可,在供货稳定的情况下,将会形成
较强的合作粘性,整车厂商更换产品的成本高、风险大。英迪芯微的产品已经在全球数百
个车型上实现上车量产,累计出货量超过 4 亿颗,客户覆盖国内几乎所有的合资、国产及
造车新势力汽车厂商,同时英迪芯微出海已经初见成效,系国内少有的具备出海能力的车
规级芯片厂商。英迪芯微拥有广阔而丰富的客户资源,产品线可覆盖豪华车型、中端车型
和普通车型等,满足客户全面的照明、电机驱动、传感芯片的需求。与此同时,英迪芯微获
得主流整车厂及零部件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资格,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可凭借与客户的良
好关系,发掘客户的其他潜在需求,指导英迪芯微的新产品定义和老产品升级,从而持续
获得竞争优势。
英迪芯微的产品已经在上百款车型上实现量产上车,全面进入国内绝大多数合资及国
产汽车品牌厂商供应链,产品批量应用于比亚迪、上汽集团、一汽集团、长安汽车、广汽集
团、吉利汽车、东风汽车、长城汽车、奇瑞汽车、鸿蒙智行系列、小米、蔚来、理想汽车、
小鹏汽车、零跑汽车等众多国产汽车品牌车型。同时,英迪芯微系国内少有的具备出海能
力的车规级芯片厂商,部分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德国大众汽车、韩国现代起亚汽车、福特汽
车、通用汽车等知名外资汽车品牌车型。
企业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企业拥有的控股企业概况如下:
-27-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金额单位:万元
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直接 间接
苏州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600.00 100%
上海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300.00 100%
英迪芯微(香港)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10 万美元 100%
苏州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为研发中心,主要负责马达产品的研发。
上海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为研发中心及华东区域的销售中心,主要负责电源、灯头、
线控底盘等的研发及海外市场的对接。
英迪芯微(香港)有限公司主要用于海外交易的收款等。
上述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均已实缴。
企业近三年(合并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概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55,590.62 67,264.13 69,632.03
负债合计 7,361.39 14,973.71 11,119.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229.23 52,290.42 58,512.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8,229.23 52,290.42 58,512.77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营业收入 49,403.98 58,414.70 66,407.05
利润总额 -632.69 -3,283.56 -17,319.13
净利润 -634.42 -3,325.49 -17,378.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4.42 -3,325.49 -17,378.26
其中当年度股份支付金额 6,044.27 7,382.29 23,498.56
企业近三年(母公司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概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62,379.13 80,657.11 106,113.48
负债合计 8,178.93 18,221.84 16,463.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200.20 62,435.27 89,649.98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营业收入 48,882.99 57,201.40 65,845.59
利润总额 3,290.22 871.12 3,579.00
净利润 3,292.25 869.72 3,578.13
-28-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被评估单位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评估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英迪芯微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
增值税 13、6
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7、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15、16.5
英迪芯微各纳税主体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企业所得税税率(%)
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苏州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 20
上海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 15
英迪芯微(香港)有限公司 16.5
英迪芯微 2023 年 11 月 6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
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32008123,有效期三年,按 15%的
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上海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31002158,
有效期三年,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委托人为本次股权交易的收购方。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无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
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二、 评估目的
根据《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
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100%股权,为此需要对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
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州信邦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
-29-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 0533 号),评估基准
日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评估结论有效期内上述经济行为事宜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批准以及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本次评估为相关交易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价格提供参考,专供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概况
本次评估对象为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范围为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
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负债。母公司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 1,061,134,799.64 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164,634,964.74 元,
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896,499,834.90 元;合并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 696,320,343.58 元,总负债
账面价值 111,192,677.83 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585,127,665.75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账面价值 585,127,665.75 元。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并经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
(二)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概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合并口径的主要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
产、长期待摊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等。
固定资产-设备包括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共计 523 台(套/辆),账面原值
使用权资产系被评估单位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共 12 项,均已取得租赁合
同,概况如下:
租赁主体 租赁地址 出租方 租赁期限 租赁面积(㎡)
无锡英迪芯微电
无锡-530 创业大厦 C 座 C501、 无锡留学人员创业园发
子科技股份有限 2021/3/1 -2026/12/31
公司
无锡英迪芯微电 2,503.00(无锡-
无锡-530 创业大厦 C 座 C503、 无锡留学人员创业园发
子科技股份有限 2021/12/1-2026/12/31 530 创业大厦合
公司 计租赁面积)
无锡英迪芯微电
无锡-530 创业大厦 B 座 B505、 无锡留学人员创业园发
子科技股份有限 2023/1/1 -2026/12/31
公司
-30-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租赁主体 租赁地址 出租方 租赁期限 租赁面积(㎡)
无锡英迪芯微电
无锡-530 创业大厦 B 座 B501、 无锡留学人员创业园发
子科技股份有限 2023/5/1 -2026/12/31
公司
无锡英迪芯微电
无锡-530 创业大厦 B502、 无锡留学人员创业园发
子科技股份有限 2023/5/16-2026/12/31
A105、107 展有限公司
公司
无锡英迪芯微电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众
深圳市尚美新科技有限
子科技股份有限 冠时代广场 A 座(尚美国际) 2025/5/1-2028/4/30 405.00
公司
公司 37 楼 3807、3808
无锡英迪芯微电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
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写字楼经营管理分 2024/6/16-2028/6/15 146.19
公司 公司
苏州紫鹰微电子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 苏州工业园区艾派科项
有限公司 88 号 G2 幢 10 层 1002 室 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紫鹰微电子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己楼- 上海紫竹高新信息数码
有限公司 4 层 02 室 港有限公司
上海紫鹰微电子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 2889 上海长泰商业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 弄 6 号 11 层 04 单元 有限公司
上海紫鹰微电子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己楼 上海紫竹高新信息数码
有限公司 4 层 07B 室 港有限公司
上海紫鹰微电子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己楼 上海紫竹高新信息数码
有限公司 4 层 07C-D 港有限公司
企业(合并口径)申报的其他无形资产共计 188 项,包括技术许可 4 项、外购软件 17
项、境内专利权 49 项、境外专利权 1 项、专利申请权 19 项(2 项专利系评估基准日后通过
申请并取得证书,17 项专利申请权处于在申请状态)、商标权 13 项、软件著作权 11 项、作
品著作权 3 项、域名 2 项、集成电路布图 69 项。其中境内专利权 49 项、境外专利权 1 项、
专利申请权 19 项(2 项专利系评估基准日后通过申请并取得证书,17 项专利申请权处于在
申请状态)、商标权 13 项、软件著作权 11 项、作品著作权 3 项、域名 2 项、集成电路布图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合并口径)申报的表外资产为境内专利权 49 项、境外专利权 1 项、专利申请权
商标权 13 项、软件著作权 11 项、作品著作权 3 项、域名 2 项、集成电路布图 69 项。除 17
项申请中专利以外,均已取得相应的权利证书。
-31-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评估值)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四、 价值类型
经与委托人沟通,考虑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本次评估选
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
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在考虑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利率和汇率变化等因素的
基础上确定的。
六、 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23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修订);
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五次会议修订);
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0 年 10 月 17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修正);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9 年 4 月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修正);
-32-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20 年 11 月 1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修改);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正)
;
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35 号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5]5 号修改);
(三)评估准则依据
(四)权属依据
-33-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五)取价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年第 12 号);
(六)其他参考依据
七、 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34-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
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
案例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
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
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估基本
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
下:
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的理由: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现行条件重建或重置委估资
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将参考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
成本。被评估单位满足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单位符合持续经营的假设,
具备可利用的历史经营资料,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表内资产、负债及重要的表外
资产可被识别并可采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进行评估,故适用资产基础法。
适宜采用市场法的理由:被评估企业自身及上下游相同或相关行业,均有一定的上市
公司,该等上市公司中也有较多的在业务、产品、服务、资本结构等方面,与被评估企业具
有一定可比性的上市公司。该等上市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处于相近的发展阶段,符合汽车芯
片国产化的产业规律,估值定价逻辑较为接近。同时相关可比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及
市场股价等相关数据信息,基本均可在公开市场及公开渠道获悉,具备资料的收集及相关
差异量化分析的条件,故适用市场法评估。
不适宜采用收益法的理由:被评估单位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
销售,采用 Fabless 模式,其价值核心依赖于技术研发能力与市场动态。然而,当前半导体
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半导体行业特有的周期性波动、地缘政治摩擦、供应链调整、下游
汽车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等外部因素影响显著,下游市场发展、行业竞争对手、行业周期性
等复杂且不确定性高,难以可靠预测。
当前被评估单位虽在国内汽车车身照明控制驱动芯片处于领先地位,但整体规模较国
际大厂商相比较小。目前国内汽车照明芯片市场份额主要由 Melexis、TI、Elmos 外资领先厂
商占据。虽然被评估单位选择国产替代需求强烈、国内暂无明显领先企业的领域布局新产
品,包括头尾灯驱动芯片、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汽车触控传感芯片、汽车超声波传感芯片
等,并占据了较好的竞争身位,但未来国产替代的市场渗透率、收入份额增长率等核心参
数受行业竞争、国际环境、技术迭代等影响较大,既无法通过历史数据线性推导,也难以
通过短期趋势做出确定性判断。
-35-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虽然被评估单位部分头尾灯驱动芯片、电机控制驱动芯片、传感器芯片等新产品线,
已完成部分型号的流片或进入测试阶段、客户导入阶段,但后续仍面临认证、客户导入、
量产等多重不确定性,新产品能否按管理层预期实现上市、达成目标毛利水平并获取相应
市场份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车规级产品的客户导入周期长、品质要求高,“以点带面”
地从个别客户拓展到客户的全面覆盖需要较长周期,因此产品的放量速度较慢。收益法要
求对未来各期新产品收入、成本、销量做定量预测,在新产品开发和导入存在不确定性的
情况下,对应的收入和盈利预测缺乏准确依据。
国产汽车芯片行业具有高研发投入、快速扩充产品线、提高市场占有率、向平台型公
司成长的特点,目前同行业上市公司普遍处于亏损状态。在已经占据市场领先地位的内饰
灯控制驱动芯片市场,被评估单位的研发投入已经趋于平缓,但为保持产品线的扩充,被
评估单位将大部分研发费用投入在新产品线上,该等新产品线在当前无法准确估计投入规
模和收益水平。
综上所述,被评估单位在未来期间的现金流规模、增长速率及持续性等较难准确预测,
无法满足收益法对稳定可预测现金流的核心假设要求,故不适用收益法评估。
本次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
(二)市场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
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
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
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
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由于可收集到至少四个与评估对象同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且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数据
容易收集,本次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的基本步骤如下:
从我国 A 股上市公司中选择与被评估单位属于同一行业,或者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
的上市公司。通过比较被评估单位与上述上市公司在业务结构、经营模式、经营规模、资
产配置和使用情况、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后,进一步筛选得
到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比较分析的可比企业。
本次市场法评估对于可比上市公司的选取标准如下:
-36-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被评估单位英迪芯微为车规级数模混合信号芯片及方案供应商,故本次评估选取申万
行业分类三级行业为模拟和数字芯片的相关企业共 87 家,根据以下条件进行筛选确认:①
上市时间满一年;②产品种类不存在较大差异;③近期无重大重组事项;④芯片类相关产
品收入占比超过 80%;⑤产品终端市场侧重汽车行业。
根据上述选取标准,最终选取得到可比上市公司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上市日期 主营业务 公司简介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
高性能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开发和销售。公
司的主要产品是传感器产品、信号链、电源管
高性能集成电路芯片
理产品、定制服务。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发展,
围绕下游应用场景组织产品开发,聚焦传感
售。
器、信号链和电源管理三大产品方向,提供丰
富的半导体产品及解决方案,并被广泛应用于
汽车、泛能源及消费电子领域。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
家从事模拟和数模混合产品研发和销售的集成
模拟集成电路芯片的 电路设计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创新、具有
研发和销售 全面竞争力的模拟和数模混合产品和解决方
案。其应用范围涵盖通讯、工业、汽车、新能
源和医疗健康等众多领域。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
是模拟集成电路的研发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
品是信号链产品、电源管理产品。公司的模拟
模拟芯片的研发和销
售
通讯设备、消费类电子和医疗仪器等领域,以
及物联网、新能源、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等新兴
市场。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国
产自主可控嵌入式 CPU 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
国产自主可控嵌入式
用。公司的主要产品是自主芯片及模组产品、
芯片定制。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信息安全、
应用。
汽车电子和工业控制、边缘计算和网络通信三
大关键领域。
将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企业的业务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比较和分析,并做必要的调整,
以使可比企业的与被评估单位的各项数据口径更加一致、可比。
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特征、所处经营阶段等因素,在盈利比率、资产比率、收入
比率和其他特定比率中选择适用的价值比率,并计算各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接下来,
-37-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分析可比企业与被评估单位的主要差异因素,建立指标修正体系,将可比企业与被评估单
位相关财务数据和经营指标进行比较,并对差异因素进行量化调整,将可比交易案例中的
价值比率修正至适用于被评估单位的水平。
本次市场法评估选取的价值比率为用企业价值与营业收入比率(EV/S),理由如下:
(1)被评估单位是数模混合芯片设计企业,在基准日时点处于亏损状态,且同行业可
比公司大多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无法采用盈利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属于轻资产企业,采
用资产指标难以衡量企业真实价值。
(2)随着近几年的发展,被评估单位营业收入已初具规模,部分细分领域市场份额已
形成竞争优势。考虑到汽车芯片的研发难度较大、客户导入壁垒高、车型分散导致规模放
量较慢,国产汽车芯片公司的营收很难做大,大规模量产出货,代表汽车客户对被评估单
位车规体系的认可和信赖;代表被评估单位已经克服了大规模出货的质量波动问题,产品
上车后在实际运行环境中经受了质量考验;代表被评估单位已经构建起国内大部分汽车整
车厂、汽车零部件厂商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可为后续的新产品提供验证机会;代表被
评估单位五大类车规级 IP 电路、系统集成能力的成熟,可复制到多个相关类似汽车芯片市
场,因此现阶段企业的营业收入规模更能反映企业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也更能体现企业价
值。
(3)与此同时,企业价值指标(EV)属于整体价值,不仅仅包括股权价值,还包括债
权价值,能充分反映企业经营性核心资产的价值。本次评估采用企业价值与营业收入比率
(EV/S),可以降低可比上市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因资本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而产生的影响,
有助于分析被评估单位价值基础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又能合理反应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
本次市场法评估量化调整的可比企业和被评估单位间差异因素包括营运能力、偿债能
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企业规模、研发投入。各项修正因素采用的具体评价指标和修正
方式如下:
营运能力:本次选用营运资金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以被评估单位为基准系
数 100,营运能力指标超过被评估单位的可比公司向上进行修正,反之则向下进行修正。
偿债能力:本次选用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指标。以被评估单位为基准系数 100。其中,
资产负债率指标超过被评估单位的可比公司向下进行修正,反之则向上进行修正;流动比
率指标超过被评估单位的可比公司向上进行修正,反之则向下进行修正。
盈利能力:本次选用销售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作为盈利能力的衡量指标。以被
评估单位为基准系数 100,盈利能力指标超过被评估单位的可比公司向上进行修正,反之则
向下进行修正。
发展能力:本次选用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作为发展能力的衡量指标。以被评估单位为
基准系数 100,营业收入增长率超过被评估单位的可比公司向上进行修正,反之则向下进行
修正。
-38-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规模:本次选用总资产规模作为衡量企业规模的指标。以被评估单位为基准系数
研发投入:本次选用研发费用率作为衡量研发投入的指标。以被评估单位为基准系数
对于企业整体价值比率,将调整后的价值比率与评估对象相应的财务数据或指标相乘,
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和少数股东权益价值,并对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进行调整,
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市场法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由于选取的可比公司为上市公司,而被评估单
位为非上市公司,评估中考虑了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缺乏流动性折扣率根据同
行业上市公司新股 IPO 的发行定价与该股票正式上市后的第 90 日、第 120 日、第 250 日交
易价格之间的差异计算,并取平均值。
由于中国市场缺乏比较可靠的控制权溢价率或缺乏控制权折价率数据,本次市场法评
估未考虑控制权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三)资产基础法简介
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
账款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按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其中外币资金按
评估基准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值。
(2)交易性金融资产
主要系被评估单位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按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应收款项
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对于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
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
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
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
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
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评估为零。
(4)应收款项融资
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参考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评估方法确定评估值。
-39-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5)预付款项
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
的或权益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收不回相应货物,也不
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益的预付款项,其评估值为零。
(6)存货
包括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
品和发出商品。
对于材料采购(在途物资),近期市场价格变动不大,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对于正常使用的原材料,根据清查核实后的数量乘以现行市场购买价,再加上合理的
运杂费、损耗、验收整理入库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确定评估值。对其中长库龄及存在贬值风
险的原材料,通过分析计算,扣除相应贬值额(保留变现净值)后,确定评估值。
对于在产品(合同履约成本),系企业履行 Johnson Electric international AG 项目合同所发
生的成本,由于已经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及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相应跌价准备,因此本次按
照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本次按照实际存货的性质分类评估。其中,属于原材料性质的委
托加工物资,根据清查核实后的数量乘以现行市场购买价,再加上合理的运杂费、损耗、
验收整理入库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确定评估值;对其中长库龄及部分存在贬值风险的委托加
工物资,通过分析计算,扣除相应贬值额(保留变现净值)后,确定评估值。对于在产品性
质的委托加工物资,由于企业生产工艺特殊性,难以将各项在产品折合为最终产成品的约
当产量,故本次评估结合企业的账面成本和成本费用利润率水平确定评估值。
对于库存商品,一般以其完全成本为基础,根据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决定是否加上适
当的利润。畅销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估值;正常
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
评估值;勉强能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净利润
确定评估值;滞销、积压、降价销售产品,应根据其可收回净收益确定评估值。
对于发出商品,根据合同实际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部分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估
值。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在了解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产生原因、形成过程并核实金额的准确性的基础上,
根据其尚存受益的权利或可收回的资产价值金额确定评估值。
被评估单位长期股权投资均为 100%控股,具备单独评估条件,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被投
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并以被投资单位股东权益评估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40-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1)设备类
根据各类设备的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
基本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①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70 号)、
《关于固定
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13 号)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
设备重置成本应扣除相应的可抵扣增值税税额。
A.电子及其他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的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现价-可抵扣增值税额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电子及其他设备
对于价值量较小的一般电子及其他设备,直接采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1)其他无形资产——软件类
对于通用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对于定制软件,以向软件开
发商的询价作为评估值。
(2)其他无形资产——技术类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通常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
收益法是将无形资产在未来收益期内产生的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来求
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被评估单位主要从事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
售,采用 Fabless 模式,其价值核心依赖于技术研发能力与市场动态。然而,当前半导体行
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地缘政治摩擦、供应链调整等外部因素影响显著,下游市场发展、行
业竞争对手、行业周期性等复杂且不确定性高,未来收益预测和测算风险衡量难以同时进
行合理预计,因此不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就是根据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经过适当的调整,来确定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尚不成熟,无形资产的交易更少,因此无形资产评估中市场法的使用
也很少。且由于技术具有较强的独特性,不同技术进行类比的要求和难度较大,难以收集
到类似技术的交易案例及相关案例的具体信息,故本次未采用市场法评估。
而成本法是通过确定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及合理回报,并考虑贬值情况,来确定无形
资产的评估值,考虑一项技术的正常研发成本是市场参与者进入该行业获得相关技术的必
-41-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要支出,在技术的研发成本基础上,市场参与者考虑到自己从零开始研发的时间周期及不
确定性风险,市场参与者一般会考虑在相关技术的研发成本基础上给与合理的回报。被评
估单位相关核心技术主要系企业自研形成,车规级数模芯片相关研发投入较高,持续高投
入形成的相关技术和专利在未来具有长期应用价值,被评估单位技术类无形资产开发形成
过程中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资料可以从企业获得,因此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故本次
评估适用于成本法。综上所述,本次对于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根据形成无形资产的
全部投入,考虑无形资产价值与成本的相关程度,通过计算其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
费后确定其重置成本,并考虑其贬值因素后得到评估对象无形资产市场价值。
技术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对于技术许可费,考虑到相关技术标准衍生、迭代的成果已于技术类无形资产进行评
估,故对技术许可费在核实受益期和受益额无误的基础上按尚存受益期确定评估值。
(3)其他无形资产——商标
对于商标,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基本公式如下:
商标评估值=重置成本
商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申请注册费、设计费和代理费等。
(4)其他无形资产——域名
对于域名,委估域名知名度不高,对企业收益基本无贡献,本次评估为零。
对于相关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水平与同区域内类似房地产的市场租金水平基本相符的使
用权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核实无误的、基准日以后尚存资产或权利的长期待摊费用,在核实受益期和受益
额无误的基础上按尚存受益期确定评估值;对于尚存资产和权利的长期待摊费用,其所形
成的资产或权利已在其他资产中反映的,评估为零;对于无尚存资产或权利的长期待摊费
用,评估值为零。
在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产生原因、形成过程并核实金额准确性的基础上,以预计可
实现的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确认评估值。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
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租赁负债、递延收益,根据企业实际
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和金额确定评估值。
-42-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自接受资产评估业务委托起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明确业务基本事项
与委托人进行接洽,明确以下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1)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
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2)评估目的;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价值类
型;
(5)评估基准日;
(6)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需要批准的经济行为的审批情况;
(7)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8)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9)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0)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
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在业务基本事项的基础上,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在
确保受理该资产评估业务满足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控制要求的情况下,与委托人
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
内容。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编制资产评估计划,包括资产评估业务实施的主要过程及
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
(四)进行评估现场调查
采用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手段,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获取评估业务
需要的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五)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资产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
(1)委托人或
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等资料;(2)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
构以及市场等渠道获取的其他资料。采用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
复核等方式,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
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和编制资产评估报告的依据。
(六)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及衍生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在此基础上,根据所采用的
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测算结果,并对形成的测
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
(七)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后,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
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
-43-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根据内部审核意见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和完
善后,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
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根据沟通结果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合理完善后,
出具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一般假设
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
内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
(二)特殊假设
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政策性征收费用率基本稳定;
项;
不利影响;
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保持一致;
业务结构与目前基本保持一致,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不可
预见性变化的潜在影响;
结构持续经营;
-44-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或重大遗漏;
公开事项对被评估单位价值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
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
论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6,113.48 万元,评估价
值 105,150.27 万元,减值额 963.21 万元,减值率 0.91%;总负债账面价值 16,463.50 万元,评
估价值 16,463.50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 89,649.98 万元,评
估价值 88,686.77 万元,减值额 963.21 万元,减值率 1.07%。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所示: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序号 项目
A B C=B-A D=C/A× 100%
-45-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序号 项目
A B C=B-A D=C/A× 100%
(二)市场法评估结果
经市场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02,000.00 万元,比审计
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 212,350.02 万元,增值率 236.87%;比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 243,487.23 万元,增值率 416.13%。
(三)评估结论
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88,686.77 万元,市场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为 302,000.00 万元,两者相差 213,313.23 万元。
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市场法是
从可比公司的市场估值倍数角度考虑的,反映了当前现状企业的市场估值水平。两种评估
方法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同,资产基础法仅能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辨认的无形资产
进行评估,但难以反映客户资源、服务能力、营销推广能力、研发能力、人才团队、市场地
位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的价值,也不能完全体现各单项资产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的整
合效应对企业价值的贡献;而市场法通过可比企业的股权价值结合其他相关资料分析得出
被评估单位的股权价值,价值内涵能够包括企业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以及各单项资产整
合效应的价值,因此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高。
考虑到市场法评估结果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公允价值,且数据直接
来源于资本市场,公开透明、真实可靠,评估结果更加客观,故最终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
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即: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为人民币 302,000.00 万元,大写叁拾亿贰仟万元整。
本评估结论在市场法评估中考虑了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由于中国市场缺乏
比较可靠的控制权溢价率或缺乏控制权折价率数据,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控制权对评估对
象价值的影响。
-46-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四)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有效,评估结论使用有
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
(五)评估结论公允性分析
本次评估结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隐含的市销率 PS 为 4.55 倍。
评估人员选取业务结构、所属行业、产品应用与被评估单位相近的上市公司为可比公
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可比公司的估值倍数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市销率
平均值 11.99
中位数 10.61
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5
注:可比公司市销率=可比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市值÷可比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被评估单位市销率=被评估单
位 100%股东权益价值/被评估单位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可比上市公司市销率的范围区间为 7.59 至 19.17 之间,平均市销率为 11.99 倍,被评估
单位的估值倍数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较好,股份具有上市流
通性,较被评估单位评估结论具有一定溢价,具有合理性。
评估人员查询了近年来半导体芯片设计行业可比交易案例的估值倍数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标的公司 评估基准日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市销率
上海麦歌 麦歌恩专注于以磁电感应技术和智能运动控制为基础
恩微电子 的混合信号芯片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为
股份有限 磁传感器芯片,已形成磁开关业务、电流/线性霍尔业
公司 务和磁编码业务三大业务线。
深圳市创
芯微微电 创芯微专注于电池管理和电源管理芯片开发,主要产
子股份有 品包括锂电保护芯片、AC/DC、功率器件等。
限公司
凌鸥创芯是一家专注于电机控制领域集成电路及总体
南京凌鸥
解决方案设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核心产品为
MCU 芯片,终端市场主要为电动车辆、电动工具、家 5.20
有限公司
用电器、工业控制等。
-47-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标的公司 评估基准日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市销率
北京国联 国联万众的产品应用领域广泛,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
万众半导 芯片主要客户为安谱隆等射频器件厂商,应用于 5G 通
体科技有 信基站建设;碳化硅功率模块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
限公司 车、工业电源、新能源逆变器等领域。
平均值 4.85
中位数 5.10
英迪芯微系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数模混合信号芯片及方
无锡英迪
案供应商,主要从事车规级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
芯微电子
科技股份
控制驱动芯片、汽车传感芯片等车规级芯片,以及部
有限公司
分医疗领域 SoC 芯片。
注:市销率=被评估单位 100%股权价值评估值/基准日前一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
可以看出,可比交易案例市销率的范围区间为 3.33 至 5.86 之间,平均市销率为 4.85 倍,
本次被评估单位评估结论的市销率水平接近但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的平均 PS 比率,
本次评估结论公允且具有合理性。
(六)敏感性分析
在市场法评估模型中,比准 EV/S 和营业收入对市场法评估结果有较大影响,故本次评
估结果对上述指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指标 变动率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率
比准 EV/S 0% 302,000.00 0.00%
-5% 288,000.00 -4.64%
-10% 274,000.00 -9.27%
营业收入 0% 302,000.00 0.00%
-5% 288,000.00 -4.64%
-10% 274,000.00 -9.2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
估算的有关特别事项,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关注以下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和经济行为产生的
影响。
-48-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一)权属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本次评估未发现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
本次评估无委托人未提供的关键资料。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本次评估未发现评估基准日存在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 2023 年度的账面值利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英
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8 月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为“致同审字(2025)第 310A034812 号”,报告出具日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审计意见为无保
留意见。
本次评估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的账面值利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致
同审字(2026)第 310A030305 号”,报告出具日为 2026 年 7 月 27 日,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
(五)重大期后事项
本次评估未发现重大期后事项。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本次评估无评估程序受限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若存在合计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
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资料是进行本次资产评估的基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
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如下:仅供委托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仅限用于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限在本资产评估报告
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未征得本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
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外。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
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49-
金证评报字【2026】A07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
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本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字、评估机构盖章,后方可正式使用。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 2026 年 8 月 26 日。
(此页以下无正文)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