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科翔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股份”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科翔
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
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
拟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
或利率波动的风险,达到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的目
的。
公司本次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风险等级较低。本事项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涉及大额资金占用,对公
司资金使用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手方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日常经营
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为远期锁汇、
掉期、期权、外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500 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
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 万美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
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
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需占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保证
金,如需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和银行签订的
协议内容确定。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
使用的结算外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联
交易。
(五)授权
外汇衍生品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
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
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保值业务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
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
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
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
行。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自身实际业务需求进行
的,以具体经营活动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
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
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
程,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
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
度。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科翔股份及其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一定程度上能有效
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针对开展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内控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事项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
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
照审议授权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
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以及
内部控制风险等风险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翔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贤文 张开军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