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熵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熵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熵
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6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123,013 股,发行价格为 43.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60,816.8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5,087.05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729.84 万元,超募资金 14,763.92 万元。募集资
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出具
了[2022]3865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均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额
合计 145,729.84 145,729.84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状态
资总额 拟投资总额
塘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注
混合生物识别物联网智能
化产业基地项目(注 4)
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注
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
熵基科技多模态生物识别
(注 1、注 5)
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混合生
物识别物联网智能化产业
基地项目变更及熵基科技
多模态生物识别数字化产
业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剩
余资金(注 2、注 3、注 4、
注 5)
合计 145,729.84 145,729.84 -
注 1:经公司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塘厦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再建设,塘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4,841.28 万元)
和超募资金(14,763.92 万元)合计 39,605.10 万元及该两部分资金对应的资金收益用于投资
建设熵基科技多模态生物识别数字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注 2:经公司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调整为 14,392.65 万元。该项目由于投资总额减少留存的募集资金 2,999.56 万元的使
用计划尚未确定,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的使用规划,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保管及使用的相
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审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
注 3: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中塘厦研发中心建设部分的研发场地由自建的方式改为利用现有场地建设。因上述
实施方式调整,相应的项目投资总额由 18,240.58 万元调整为 14,692.19 万元,调减 3,548.39
万元。该项目由于投资总额减少留存的募集资金 3,548.39 万元的使用计划尚未确定,后续公
司将结合自身资金的使用规划,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保管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
序,审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4: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混合
生物识别物联网智能化产业基地项目调整投资规划并调减投资总额及延期,投资总额调减
注 5:经公司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熵基科技多
模态生物识别数字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并将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剔除已签合
同尚未支付的金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最终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
额为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二、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混合生物识别物联网智能化产业
基地项目”,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剩余未投 利息收入 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入金额 净额 金金额
① ② ③=①-② ④ ⑤=③+④
混合生物识别物联
网智能化产业基地 32,689.94 29,902.14 2,787.80 611.96 3,399.76
项目
注: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扣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已
经签署合同、尚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520.54 万元)后的余额,并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
手续费后的净额;
余款项转出,在满足付款条件后以自有资金支付;
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本项目调整投资规划并调减投资总额及延期,投资总额调减 11,000.00 万元,调
整后投资总额为 32,689.94 万元。经测算,假设调整后本项目全部达产,预计年
实现营业收入约 48,905.15 万元,实现净利润约 4,776.87 万元。以上数据为公司
依据当前市场情况的测算结果,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实际业绩受未来市场环
境、公司市场开拓力度、市场需求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经公司谨慎研判,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募投项
目“混合生物识别物联网智能化产业基地项目”已整体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着控制风险、
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实施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混合生物识别物联网智能化产业基地项目初始规划,为满足公司业务发
展所需人行通道、车行通道、考勤、门禁及安检等产品生产能力的扩建需要,建
设内容主要包括厂房的建设及装修、生产设备的购置等。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混合生物识别物联网智能化
产业基地项目投资总额调减至 32,689.94 万元,截止该调整时点,项目尚未投入
资金主要用于购置部分生产设备、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公司在后续项目建设
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
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强化项目成本管控、费用监督与精细化管理,此外项目
建设实施过程未发生重大工程变更和价格的大幅波动,故未动用预备费,整体降
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综上,项目最终形成资金节余,主要系项目建设过程中
严格管控投入,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存在节余,以及募集现金管理形成利息收
入所致。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募投项目“混合生物识别物联网智能化产业基地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3,399.76 万元(实际节余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
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届时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实施
该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
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
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
投项目“混合生物识别物联网智能化产业基地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熵基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事项,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熵基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宫 乾 蔡志伟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