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我们认为,上述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杨翼飞 黄 悦 刘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