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 关于下属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8 01: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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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对服务内容、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明确
规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及其他
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本次协议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协议双方
因经营情况变化,财务状况恶化等丧失履约能力的风险。
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情况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近日,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
北京亚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康智算”)与客户 A 公司签订了《通
用算力技术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亚康智算与客户 A 公司签订了《通用算力技术服务协议》,根据合同约定,
亚康智算将向其提供算力服务及网络相关产品服务,合同含税金额为 92,544.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
述销售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本次合同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维护双方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部分信息予以豁免
披露。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A 公司注册地为上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
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亚康智算在最近三年均未与客户 A 公司发生类似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客户 A 公司
  乙方:北京亚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总价及服务期限:合同含税总金额 925,440,000.00 元人民币
(大写:玖亿贰仟伍佰肆拾肆万元整),服务期共计 60 个月。
  (2)甲乙双方约定,双方签章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
间按时向甲方完成相关算力服务交付。
  (1)租用时间以取得验收报告后次日开始计费,以后每月按照本协议约
定的含税价格进行整月计费;本合同约定采用押一预付一的收费方式预付费。
  (2)在服务期内,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时间向乙方预付月度服务费。
  (1)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费用。
  (2)服务期间如甲方发现服务异常,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故障通知后,按
照服务等级协议(SLA)约定的响应时限与修复时限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等值的算力规模。服务期满或终止时,甲方不涉及对算力服务对应的服
务器及组网设备等物理设备移交或归还程序。
  (3)乙方承诺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算力服务并提供售后支持。
  (4)乙方需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享有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
的算力资源。
  (1)甲、乙双方确认,算力服务一经启用,前述 60 个月的有效期为不可
撤销的、不可缩短的合作期限,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和订单在有效期内
不得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付因此产生
的损失。
  (2)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不能单方面中途终止合同,如一方在无正
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合同,提出终止方需提前 30 天向另
一方提出并将本合同剩下未履约期的算力服务租赁费的 100%作为违约金一次
性全额支付给对方,已提供服务的期数按实际服务自然月计算,不足 1 个月的
按实际服务天数占当月总天数的比例折算。
  本协议由双方盖章方为有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是
由协议正文与附件组成,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促
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
  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各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正式签署并生效,合同已对服务内容、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
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外部
宏观环境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
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本次协议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协议双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财务状况恶化等丧失履
约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
定,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亚康智算与客户 A 公司签订的《通用算力技术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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