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2 证券简称:超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
(财会〔2026〕
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
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
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20 号》
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