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6-07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
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内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
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对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
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披露《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仲
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新增累计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对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
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89),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
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6-060),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
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针对前述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中的重大进展情况进行了统计,详见附件一《累
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
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针对前述北京诉讼、
仲裁案件,公司已于 2025 年按照一审判决结果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此外,公司将
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统计表
列明的诉讼/
序 收到应诉通知 受理法院/
原告 被告 案由 /判决(执行)金额 案件进展
号 书/传票日期 仲裁机构
(万元)
(313.33/407.71)/ 该部分案件系公司与部分前员工对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
劳 动
(183.65/573.10)/ 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就双方起诉案件合并审理,其中,
( 法
北京 市东 城区 前员工起诉金额系本次申请金额,合计 1,188.77 万元。
院 裁
人民法院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
定 合
(104.83/207.96)/ 书,公司系被执行人,前述员工合计裁定执行标的为
理)
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财
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601.81/1,188.77)/
小计
收到一审判决结果的案件系 1 项,涉及金额 32.22 万元;
收到二审判决结果的案件系 1 项,涉及金额 17.01 万元;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 200 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原 二审待判决案件系 1 项,涉及金额 15 万元;一审待开庭
告/申请人共计 8 项 案件系 2 项,涉及金额 49.33 万元;仲裁待裁决案件系 1
项,涉及金额 51.38 万元;仲裁待开庭案件系 2 项,涉及
金额 31.94 万元。
公司起诉金额系前次仲裁裁定金额,合计 230.39 万元,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 200 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不服原仲裁结果作为原 前员工起诉金额系本次申请金额,合计 412.13 万元。
告/申请人提起诉讼,同时劳动者不服原仲裁结果同步提起诉讼,北京市东城区人 230.39/240.84 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状况,并告知申请执行
民法院裁定合并审理案件共计 5 项 人,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同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小计 427.27/437.72
合计 1,029.08/1,05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