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
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548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6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77 号文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181,70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1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01,599,986.90 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09,433.90 元(不含税)以及税金 198,566.03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98,091,986.97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 943,396.22 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39
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9,734.7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61,080.71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13.06
项目投入 C1 252.3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1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61,333.06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13.1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4.8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4.85
差异 G=E-F 0.00
(二)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转换公司债券 6,330,000 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
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33,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80,650.00 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进项税人民币 343,621.70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27,272,971.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2-8 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2,727.3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31,894.86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65.03
项目投入 C1 192.4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5.0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32,087.35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00.05
累计支出 E1 4,990.2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 E2 4.64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F 5,042.79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G=A-D1+D2-E1+E2-F 21,911.65
募集资金银行余额 H 11,686.43
募集资金银行理财余额 I 10,270.00
差异 J=G-H-I -44.78
[注]差异-44.77 万元系前期通过公司的一般账户已支付的募集资
金相关费用但未置换的金额,差异-0.01 万元系尾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48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
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2021年10月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新材料有
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备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含
分行营业部 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 120524002920016805 含
南浔支行 2 息
合 计 148,453.22
(二)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
月10日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并连同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与苏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绿色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新材料
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为规范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本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为规范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州南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现金
管理专用结算账户、2 个暂时补流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州南浔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州银河支行
现金管
理专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
江支行
户,含
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州南浔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
合计 116,864,275.4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1)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内 容 已投资金额
工程装修费 2,773.74
高阻隔复合材料项目
设备购置 2,530.94
合 计 5,304.68
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会计师费用、律师费、保荐费 94.34
万元(不含税)。
(2)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
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
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
使用。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部分置换资金为 7,009.14 万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高阻隔复合材料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1)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6,899.91
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下列项目的自筹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置换金额
铝塑膜项目 46,356.00 32,600.00 2,829.47
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 23,900.00 19,700.00 4,001.51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合 计 81,256.00 63,300.00 6,830.98
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资信评级费
等发行费用合计为 689,292.45 元(不含税)。
(2)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涉及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
资金。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部分置换资金为 3 万元。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原到期之日即 2025 年 4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延
长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继续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6 年 4 月 9 日起 12 个
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况如下:
产
预期 资
产品 品
序 委托方名 金额(万 年化 金
受托方名称 名称 类 起息日 到期日
号 称 元) 收益 来
型
率 源
浙江海顺新 宁波银行股份有
七天通 通知 2024年7 七天到期 募集
知存款 存款 月19 日 自动滚存 资金
司 支行
合
- - - 10,270.00 - - - - -
计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7 年 3 月 23 日到期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 4,990.2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款项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的建设投资
规模调整并予以结项,并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767.55 万元继续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该项目尚需支付的设备款、工程款尾款
等款项,其他节余的募集资金 5,042.79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具体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于 2025 年 5 月 9 日经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铝塑膜项目暂未结项,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编制单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734.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2.35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333.06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变项目(含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投入金额 额 (%) 生重大变
向 部分改变) 额 (1) 期 益 效益
(2)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阻隔复合材
否 60,160.00 59,734.72 252.35 61,333.06 102.68【注】 2024 年 6 月 -1,294.64 否 否
料项目
合 计 - 60,160.00 59,734.72 252.35 61,333.06 - - -1,294.64 - -
高阻隔复合材料项目整体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系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承压及客户认证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市场拓展不及预期,项目产能利用率较低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880
万元向募集资金投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金投资项目的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海顺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6,800.00 万元
增加至人民币 51,68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浙江海顺新材料 100%股权。本次用于增资的募集资
金已于前期支付至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由对母公司的其他应付款转为实收
资本,从债权转为股权,其他无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3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5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4 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85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高阻隔复合材料项目投资进度超过 100%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影响。
附件 2
编制单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2,727.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2.49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087.35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变项目(含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投入金额 额 (%) 生重大变
向 部分改变) 额 (1) 期 益 效益
(2)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铝塑膜项目 不适用 32,600.00 32,027.30 0.04 6,578.92 20.54 2027 年 3 月 不适用 否
功能性聚烯烃
不适用 19,700.00 19,700.00 192.45 14,508.43 73.65 2025 年 3 月 -1,355.96 否 否
膜材料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11,000.00 11,000.00 - 11,0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合 计 - 63,300.00 62,727.3 192.49 32,087.35 - - -1,355.96 - -
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整体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系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承压及客户认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证与市场拓展不及预期,项目产能利用率较低所致。铝塑膜项目尚未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3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5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4 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外,公司剩余尚未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使用的募集资金 11,686.43 万元(含息)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