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229 证券简称: 纽泰格 公告编号: 2026-048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6,600 万元人民币(含 6,6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和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
总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28 元,共计募集资金 40,560.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300.00 万元(本次合计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 5,620.00 万元,以前年度
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人民币 32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5,26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
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6 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4 号)批准,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由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
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340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江苏迈尔汽车铝铸零部件新产品开发生产项目 13,153.34 13,153.34
江苏迈尔年加工 4,000 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9,399.59 9,399.59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 计 25,552.94 25,552.94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高精密汽车铝制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26,202.70 26,202.70
模具车间改造升级项目 6,734.37 4,577.36
补充流动资金 4,219.94 4,219.94
合计 37,157.01 35,000.00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 28,285.9 万元人民币(含 28,285.9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人民币(含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上述授权期内,公司按照授权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
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
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回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流动性较
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保本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等)
,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
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 6,600 万元人民币(含 6,6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其中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仅限于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保本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等),公司财
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按照决策、执行、
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
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
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
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
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和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6,600 万元人民币(含 6,6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
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
办理相关事宜。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