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所”、“致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4)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5)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6)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
(7)经营情况
致同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26.8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5.68亿元。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4.02亿元;2025年年报挂牌公司客
户17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296.16万元;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52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4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吴亮,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娜,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3)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董宁,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
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董宁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监管谈话1次,除此之外,近三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公司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
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后续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
参照市场价格,与致同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
同所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对致同所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
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
能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
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