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2026-0XX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务,交易币种只限于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拟开展相关业务的总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期权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公司
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公司
将积极落实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情况概述
(一)业务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
损益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
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
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开展远期购汇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
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
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拟开展相关业务的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
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
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
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
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
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交易币种仅限于美元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五)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
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开展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二)针对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金额、时间与业务合同实际情况相匹配,仅用于对冲汇率变动对外币结算合同的交
易金额带来的风险。
具有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
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
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并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
严格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
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
进行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
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
不做投机性交易,有利于公司对冲汇率波动的风险,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
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
目的是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