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8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经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
年回购方案回购的且尚未使用的 17,100,000 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该
部分股份原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
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
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原来的“不低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
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002、2024-012)。
截至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7,215,300 股,占公司
当时总股本的 6.55%,最高成交价为 4.8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5 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99,968,802.71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上述
回购股份中的 80,115,300 股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并已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办理完成股份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 1,483,934,025 股变更为 1,403,818,72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13、2025-042、2025-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中剩余 17,100,000
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用途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此外,公司 2025 年回购方案回购的 8,414,980 股股份亦存放于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该部分股份不在本次变更用
途及注销范围内。
二、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
市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
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现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回购方案回购的且尚未使用的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相关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03,818,725股变
更为1,386,718,725股,公司2024年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处理完毕。
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以特别议案形式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100,000股将被注
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17,100,000元。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将由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股份
股份总数 1,403,818,725 100 -17,100,000 1,386,718,725 1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鉴于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1,403,818,725股变更为1,386,718,72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本次章程修订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生效。
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418,670,959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29.82%。本次回购股
份注销后,华联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29.82%被动增加至30.19%。
回购规则》第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律师事务所等
专业机构,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相关专业意见,并将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化,不涉及控股股东持股数量的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股份并注销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倡议,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价值5,276.40万元,视同于公司
司财务指标,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且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
响。
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