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广
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0]2581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税),实际支付人民币 19,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差额人民币 3,000,000.00 元(含
增值税)已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支付),实际收到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999,988.75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缴存至本公司在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
号为 15008336747371)。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870,486.20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的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229 号验资
报告。
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3]1561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26,092,67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6.5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602,361.5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税),实际支付人民币 12,400,000.00 元(含增值税),差额人民币 2,600,000.00 元(含
增值税)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支付),实际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信息披露等费用人民币
存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4]232 号验资报
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80,396,163.01 元,其中:
以前年度使用 272,944,538.92 元,本报告期使用 7,451,624.09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3,065,985.58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3,065,985.58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
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本报告期使用 81,105.36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
使用募集金额人民币 153,522,082.15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153,440,976.79 元,包括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9,212,383.95 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4,309,698.20 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34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85,845.83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85,852.17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
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
并修订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
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
科技支行开设了账号为 15008336747371 的银行专项账户和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从化兆舜”)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开设了账号为
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
三支行开设账号为 3602028929201328308 的银行专项账户,子公司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徽集泰”)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石化支行开设账号
庆诚泰”)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石化支行开设账号为 34050168620800001277
的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用作其他用途。
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
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
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
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化兆舜及保荐机构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
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于
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与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
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石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三方及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及五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 15008336747371 活期 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 38830188000082456 活期 0.00
合计 —— —— 0.00
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账户:38830188000082456)已于 2024 年 5 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745.05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
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
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 3602028929201328308 活期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石化支行 34050168620800001277 活期 2.9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石化支行 34050168620800001276 活期 3.41
合计 —— —— 6.34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2020 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2022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规模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调整后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
划、产业布局战略调整以及项目实际进展状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情况,将“年
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80,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30,000 吨项目”调整为“年产中性硅酮密封
胶 15,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项目”,并将“年产双组份硅橡胶 15,000 吨和乙
烯基硅油 8,000 吨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后募投项目。具体详见本报告附件 3、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整体业务发展规划和
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外部市场最新变化,充分考虑项目轻重缓急,审慎地规划资源投入方向、
投入规模和投入节奏,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内部回报率,将“年产 2 万吨乙烯基硅
油、2 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 万吨核心助剂项目”调整为“年产 1.7 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
能源胶、1.484 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0.2 万吨核心助剂项目”。
公司新增 1.7 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产能建设,同时鉴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预计金额,为控制公司资产负债率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适
当调减 2 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为 1.484 万吨产能建设,取消 2 万吨乙烯基硅油产能建设,
原项目中 0.2 万吨核心助剂产能建设保持不变。其中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产能建设实施主体
由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调整为全资子公司从化兆舜,并在公司广州市从化南厂区以技改方式
实施,其它产线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以上调整导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变化且投资总额
由 42,025.89 万元调整为 39,831.01 万元。受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新产线设备选型、调试
与安装时间影响,变更后项目整体建成完工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投资部分,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入变更。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 年 2 月 4 日召
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1.7 万吨高性能聚
氨酯新能源胶、1.484 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0.2 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部分子项
目调整投资规模及投资进度,包括:①对子项目“年产 0.2 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进行搬
迁。募投项目子项目“年产 0.2 万吨核心助剂项目”目前已建设投产,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庆诚泰收到《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公司计划于
外的公司自有土地上,搬迁时间预计在 1-3 个月。②对子项目“年产 1.7 万吨高性能聚氨
酯新能源胶项目”优化工艺、原料选型,调整项目投资规模及投资进度。募投项目中的子项
目“年产 1.7 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项目”目前尚未完成建设,根据《关于落实中央生
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计划进一步优化工艺、原料选型,取
消该项目中化学反应工艺,并将该项目预计建成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部分,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入变更。同时,
由于子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亦相应调整。
具体详见本报告附件 4、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
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的自筹资金 25,594,543.78 元及发行费用
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535 号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 3 日置换完毕。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的自筹资金 129,212,383.95 元及发行
费用 3,279,332.69 元(不含税)。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
项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24]2125 号鉴证报告,且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调整后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
展规划、产业布局战略调整以及项目实际进展状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情况,将
“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80,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30,000 吨项目”调整为“年产中性硅酮
密封胶 15,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项目”,并将“年产双组份硅橡胶 15,000 吨
和乙烯基硅油 8,000 吨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586.16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利息收
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调整后募投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账户:38830188000082456)已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销户,账户节余金额 4,117.10 元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转出到平安银行广州科
学城科技支行(15008336747371)银行专项账户。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和改性
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681.36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节余募集资金 745.05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账户:15008336747371)已于 2026 年 1 月 7 日销户,
账户节余金额 745.16 万元已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和 7 日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 0.00 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 6.34 元,存放在募集资金银
行专户中。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
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
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已在
本专项报告中分别说明。
附件: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737.48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86.5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513.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1%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是否达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度(%)(3)=(2)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含部分 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发生重大变化
/(1) 期 益 效益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密封胶 30,000 吨项 月转固
封胶 15,000 吨项目
目
年产双组份硅橡胶 年产双组份硅橡胶
产线于 2021 年 9
月及 10 月转固
油 8,000 吨项目 8,000 吨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6,413.95 27,745.04 0.00 25,513.09 91.96% -327.96
一、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
市场环境和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中性硅酮密
封胶 15,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3 年 4 月 30 日。该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如下:
受到一定制约,导致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有所延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2、由于近几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不断变化,而公司前述项目工程量相对较大、方案较为复杂,公司为适应下游行业发展和公司战略规划,在该项目的
具体项目) 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建设方案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延迟。
该项目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国内宏观环境和建筑工程行业景气度影响,产线建成初期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品分摊的折
旧和摊销较高,暂未达到预期收益。
二、公司年产双组份硅橡胶 15,000 吨和乙烯基硅油 8,000 吨项目已处于正常运营,公司正持续推进产能爬坡,产能利用率暂时较低,销售产品分摊
的折旧和摊销较高,因此未达到预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一、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战略调整以及项目实际进展状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情况,将“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80,000 吨和
改性硅酮密封胶 30,000 吨项目”调整为“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项目”,并将“年产双组份硅橡胶 15,000 吨和乙烯
基硅油 8,000 吨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586.16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调整后募投项
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账户:38830188000082456)已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销户,账户节余金额 4,117.10 元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转出到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15008336747371)银行专项账户。
二、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681.3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鉴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项目”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经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仍节余募集资金 745.05
万元,其中,仅有少量尾款 54.06 万元待支付。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剩余全部节余募集资金 745.05 万元(含利息收
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 0.00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不适用
况
附件 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343.62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352.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本报告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度(%)(3)=(2) 期实现 到预计
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 /(1) 的效益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年产 1.7 万吨高性能聚
年产 2 万吨乙烯基
氨酯新能源胶、1.484
硅油、2 万吨新能源
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 是 25,139.64 15,343.62 8.11 15,352.21 100.06% 预计 2026 年 12 月 -502.76 否 否
密封胶、0.2 万吨核
封胶、0.2 万吨核心助
心助剂建设项目
剂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5,139.64 15,343.62 8.11 15,352.21 -502.7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 6.34 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项目整体完工时间预计为 2026 年 12 月,子项目 1.484 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0.2 万吨核心助剂项目已于 2025 年完工转固。
附件 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际
对应的原承诺项 本报告期实际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报告期实现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目 入金额 (3)=(2)/(1) 状态日期 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1) (2)
年产中性硅酮密 年产中性硅酮密
封胶 15,000 吨和 封胶 80,000 吨和
改性硅酮密封胶 改性硅酮密封胶
合计 - 20,973.64 0.00 18,741.69 378.21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
金用于调整后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战略调整以及项目实际进展状况,结合当
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情况,将“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80,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30,000 吨项目”调整为“年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项目”,并将“年产双组份硅橡胶 15,000 吨和乙烯
基硅油 8,000 吨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后募投项目。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3)
、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调整后项目的公告》(2022-06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7)。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在保持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 15,000 吨和改性硅酮
密封胶 15,000 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3 年 4 月 30 日。该项目延期
的具体原因如下: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以及施工人员流动等均受到一定制约,导致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有所延迟;
下游行业发展和公司战略规划,在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建设方案与安装调试等工作,
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迟。
该项目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国内宏观环境和建筑工程行业景气度影响,产线建
成初期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品分摊的折旧和摊销较高,暂未达到预期收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附件 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对应的原承诺项 本报告期实际投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报告期实现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目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3)=(2)/(1) 状态日期 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1)
年产 1.7 万吨高
年产 2 万吨乙烯
性能聚氨酯新能
基硅油、2 万吨新
源胶、1.484 万吨
能源密封胶、0.2 15,343.62 8.11 15,352.21 100.06% 预计 2026 年 12 月 -502.76 否 否
有机硅新能源密
万吨核心助剂建
封胶、0.2 万吨
设项目
核心助剂项目
合计 - 15,343.62 8.11 15,352.21 -502.76
一、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整体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外部市场最新变化,充分考虑项目
轻重缓急,审慎地规划资源投入方向、投入规模和投入节奏,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内部回报率,将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年产 2 万吨乙烯基硅油、2 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 万吨核心助剂项目”调整为“年产 1.7 万吨高性能
聚氨酯新能源胶、1.484 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0.2 万吨核心助剂项目”。
公司新增 1.7 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产能建设,同时鉴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低于预计金额,为控制公司资产负债率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适当调减 2 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
为 1.484 万吨产能建设,取消 2 万吨乙烯基硅油产能建设,原项目中 0.2 万吨核心助剂产能建设保持不变。
其中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产能建设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调整为全资子公司从化兆舜,并在公司广
州市从化南厂区以技改方式实施,其它产线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以上调整导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变化
且投资总额由 42,025.89 万元调整为 39,831.01 万元。受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新产线设备选型、调试与安
装时间影响,变更后项目整体建成完工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投资部分,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入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0)、《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1)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2024-085)、《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0)。
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
资规模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1.7 万吨高
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1.484 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0.2 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部分子项目调整投资
规模及投资进度,包括:1、对子项目“年产 0.2 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进行搬迁;募投项目子项目“年产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公司计划于 2027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生产设备拆除,并于 2027 年底前搬迁
至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外的公司自有土地上,搬迁时间预计在 1-3 个月。2、对子项目“年产 1.7 万吨高
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项目”优化工艺、原料选型,调整项目投资规模及投资进度。募投项目中的子项目“年
产 1.7 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项目”目前尚未完成建设,根据《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
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计划进一步优化工艺、原料选型,取消该项目中化学反应工艺,并将该项目
预计建成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部分,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入变更。同时,由于子项目投资
进度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亦相应调整。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88)、《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募投项目延
期的公告》(2025-09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项目整体完工时间预计为 2026 年 12 月,子项目 1.484 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0.2 万吨核心助剂项目已于 2025 年完工转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