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8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
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6.3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业务约定
期限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根据资金成本、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审慎选择。
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
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
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或子公司的原因产生
的罚息等。
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
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
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和组织实施
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确定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
中心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