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伯泰科”)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 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5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6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7.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01 亿元。2025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90 家,收费总额 4.78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 253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
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
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
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
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腾飞先生,202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审计工作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
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信永中和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70.00 万
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52.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7.50 万元。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信永中
和协商确定 2026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出
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
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情况通过了此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
按照市场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2026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