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合计 4,656,000 股已上市流通,公司最新总股本
增加至 469,541,767 股,基于公司股本发生上述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
人民币 469,541,767 元。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名
调整为 6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同时结合公司治理需求对《公司章程》的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注 册 资本 为 人民 46,488.5767 第 六 条 公 司注 册 资本 为 人民 46,954.1767
万元。 万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股 464,885,767 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股 469,541,767 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第 一百 二十 二条 董事会 由 9 名董事 组成 第一 百二 十二 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
(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产生。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
考核委员会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
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三名董事组成,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
新增
并提出建议;
(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
大投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
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内容修改,新增
导致条款序号(含引用条款序号)变化、格式性调整等无实质性变更的情况未
在上表列示。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
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