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9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
规定,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6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6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0,987,856.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特殊普通合伙)验字
[2022]00048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0.00 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年 6 月 30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01,073,847.74 元;(3)本报告期,公司使用
经归还 92,000,000.00 元,108,000,000.00 元尚未归还;(4)扣除上述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57,948,179.52 元,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增加额 36,321,918.48 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94,270,098.00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分别与五家银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国
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详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3912575210606 978,464.40 活期存款
重庆分行营业部 123912778410000 - 59,582,898.05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万州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十二坊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开州支行营业室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重庆开州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江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万州分行
合计 993,787,345.74 294,270,098.00 -
注: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
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
意将“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变更为“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
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
施地点由重庆市开州区变更为重庆市万州区,并对该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相应地变更,与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壹仟柒佰捌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该专户仅用于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2026 年 2 月 26 日
和 2026 年 3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601,073,847.74 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同意将“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变更为“新兴消费类锂电池
扩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
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开州区变更为重庆市万州
区,并对该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相应地变更。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 2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
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
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
还 9200 万元,尚有 1.08 亿元未归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
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3亿元(含本数)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3亿元
(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02.20万元,扣除《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
的募集资金为47,894.41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本报告“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
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涉及超募
资金11,532.14万元。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
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
还9200万元,尚有1.08亿元未归还。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
期的议案》,根据目前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对“消
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对“紫建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募投项目延期和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5 年 2 月 2026 年 2 月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5 年 8 月 2026 年 8 月
实施主体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工业园 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工业园 M6
实施地址
区 4 号楼 地块
注: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系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二)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当前AI硬件、智能医疗及低空经济
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主动顺应市场变化、把握产业机遇,公司结合经营实
际和发展规划,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评估。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将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变更为“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并将该
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
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开州区变更为重庆市万州区,并对该项目的
实施内容进行相应地变更。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原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6 年 2 月 2028 年 7 月
实施主体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实施地址 重庆市开州区 重庆市万州区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
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 1: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6 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967,022,027.26 118,801,760.97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17,859,800.0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17,859,800.00 601,073,847.74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2.87%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投资 本报告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进度(%)(3) 期实现 到预计
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2)/(1) 的效益 效益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是 317,859,800.00 317,859,800.00 94,958,460.00 94,958,460.00 29.87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扩产项目 月
否 70,218,100.00 70,218,100.00 11,784,384.73 63,391,259.50 90.2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8,077,900.00 488,077,900.00 106,742,844.73 258,349,719.50 52.93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否 115,321,400.00 115,321,400.00 12,058,916.24 56,724,128.24 49.1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10 月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 否 77,622,727.26 77,622,727.26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78,944,127.26 478,944,127.26 12,058,916.24 342,724,128.24 - - - - -
合计 - 967,022,027.26 967,022,027.26 118,801,760.97 601,073,847.74 - - - - -
所滞后,经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变
(分具体项目)
更为“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重
庆市开州区变更为重庆市万州区,并对该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相应地变更,新项目预计建设周期 30 个月,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8 年 7 月。
消费电子行业发展阶段已从“高速增长期”转向“成熟稳定期”,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各类产品在创新瓶颈下呈现同质化情况,加
之核心产品换机周期延长,消费者需求增速逐步放缓,导致当前手机、平板、笔电、耳机、音响等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竞争尤为激烈,
头部企业竞争白热化,市场空间较为有限。受下游消费电子需求增速放缓的影响,上述消费类锂电池的整体需求增长已从“高速”转
向“平稳”。因此,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和下游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从紧把控投资节奏,原“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
暂未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近年来,智能戒指、智能眼镜、运动相机、消费级无人机等新兴消费类产品市场均处于快速增长阶段,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市场需求
变化的情况说明 正持续释放,配套的锂电池技术门槛相对较高,且相关技术迭代活跃、应用场景不断拓宽,行业竞争尚属温和。公司以“深耕消费锂
电市场、拓展新兴能源领域”为发展战略,以“聚焦主业、做好产品、夯实基础”为工作思路,致力于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紧跟市场趋势、抢抓新兴赛道增量机遇,依托在消费类锂电池领域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制造能力
和客户资源,快速响应下游应用需求,新项目顺应行业发展主流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实施新项目能够更高效的搭建专
用产线,加速产品验证与量产进程,迅速积累细分领域的产品生产经验与优质客户合作案例,从而建立先发市场优势,为公司持续增
长注入新动能。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公司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经过审慎决策,拟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
目”的全额募集资金进行变更用途,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详见本报告三、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变更后“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地址为重庆市万州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联合坝工业园 M6 地块。
施地点变更情况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变更为“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
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开州区变更为重庆市万州区。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变更为“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开州区变更为重庆市万州
区,并对该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相应地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详见本报告三、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无
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 9200 万元,尚有 1.08 亿元未归还。
用途及去向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附表 2:
单位:元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是否达 改变后的项目
改变后的 对应的原承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 本报告期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诺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度(%)(3)=(2)/(1)
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化
新兴消费 消费类锂离
类锂电池 子电池扩产 317,859,800.00 94,958,460.00 94,958,460.00 29.87 2028 年 7 月 否
扩产项目 项目
合计 - 317,859,800.00 94,958,460.00 94,958,460.00 29.87 - - -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当前
AI 硬件、智能医疗及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主动顺应市场变化、把握产业机遇,公司结合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
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评估。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将“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变更为“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
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
项目)
重庆市开州区变更为重庆市万州区,并对该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相应地变更。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暂未投入,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议案》,同意将“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变更为“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
体项目) 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开州区变更为重庆市万州区,并对该项目
的实施内容进行相应地变更,新项目预计建设周期 30 个月,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8 年 7 月。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
不适用
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