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财会〔2026〕7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
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20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
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
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规定,自2026年6月4日起施行。
(五)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