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8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
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二期)进行方案调整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新型高功
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二期)”投资规模并增加实施地点。
本次投资规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部分,不涉及
募集资金投入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7 号),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7,504,321 股,每股发
行价 15.29 元,募集资金总额 114,741,068.09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
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2,540,470.92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截至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截至2026年6月30 截至2026年6月30
序号 项目
资金金额 日投入金额 日投资进度
晶金刚石项目(二期)
合计 11,254.05 10,795.91 -
三、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具体情况
投资总额 实施地点
投资总额:25,609 万元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产业集聚
调整前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8,031.88 万
区
元,自有或自筹资金 17,577.12 万元)
投资总额:27,643 万元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产业集聚
调整后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8,031.88 万 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高新区南部循
元,自有或自筹资金 19,611.12 万元) 环经济产业园
(二)调整原因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适度上调了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该项目部分
设备安装至新疆哈密,符合公司产能布局规划。新疆哈密电价较低,
将耗电量较大的金刚石合成环节布局于此地,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
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变更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生产建设的需要,有助于募投项目实施目标的达成,
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二期)进行方
案调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
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实施地点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