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6-030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
(财会〔2026〕7 号)
(以下简称“准
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的通知》
(财会〔2026〕7 号),规定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
实施,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
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规
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