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6-033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财会〔2026〕
(以下简称“解释 20 号文”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需要对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
相关内容,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需
按该解释调整。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