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66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
的会计政策,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
该解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
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
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