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6-046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非独立董事兼总经理李鹏程先生,公司非独立董事张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
告。
李鹏程先生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鹏程先生原定
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李鹏程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李鹏程先生已按公司离
职管理等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
理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鹏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鹏程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应尽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董事会对李鹏程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张燕女士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燕女士原定任期至第十一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张
燕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
议案》,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包括王德建(主任委员)、李洪武、徐伟,
补选委员徐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燕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积极
履行应尽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
事会对张燕女士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
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
磊先生、王德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股东会
审议通过,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变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个人简历
李磊先生,男,汉族,1985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
程师。曾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价值工程部副部长、部长、价值工程总
监、投资总监、战略规划总监;中国重汽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主任、招标
管理中心主任、采购总监;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
李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王德春先生,男,汉族,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工程师。曾任中国重汽集团市场部总经理;中国重汽集团轻卡部执行总经
理、轻卡销售部总经理、销售部总经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董事长;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总裁;中
国重汽集团销售总监、产品策划总监、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等职。现任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王德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
限公司高级顾问,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
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