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6-6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 25,000 万元 27,717.02 万元 是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亿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期限 1 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为原有担保到期后的续保,调减
额度 10,000 万元,未使用新增担保额度。
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期限 1 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担保为原有担保到期后的续保,未使用新增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和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程序。在审批担保额度内,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
授权人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
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汤海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91MAC3CK9M9Q
成立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地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洋路 222 号
注册资本 8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
零配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
经营范围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3,189.12 265,181.1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71,590.40 206,086.90
资产净额 51,598.72 59,094.24
营业收入 15,906.56 78,331.22
净利润 -7,495.52 -16,705.53
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
要内容如下: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
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
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
行期限届满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
要内容如下:
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
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
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
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限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稳
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实时监控
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
险总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
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对于公司合
并报表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实时监控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担保风险
较小,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6.05 亿元、
美元 1.57 亿元及欧元 0.32 亿元,美元和欧元均按照最新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
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9.19 亿元,占上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