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公告编号:2026-03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并参照公司所处
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如下:
一、适用期限
二、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
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一)薪酬结构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
专项奖励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65%,按照任期制与契约化相关规定要求考核发放。基本
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采用按月预发和年度结算的形式,在年
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清算;任期激励收入与三年任期考核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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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结果相联系,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按不超过任期内基本薪
酬与实际发放的绩效薪酬总收入的 20%核定,递延发放;专项奖
励在年度报告披露和专项任务评价后发放。
(二)考核方式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
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各岗位实际,2026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式如下:
指标占 40%、个人年度考核指标占 50%、个人综合考核评价指
标占 10%。
实际情况,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等级及个人年度考核系
数对应关系分别为:优秀等级考核系数为 1.1、良好等级考核系
数为 1.0、合格等级考核系数为 0.9。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指标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公司将与
各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
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及年度考核结果计算发放薪酬。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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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公司有权按规定扣减或追回其相应薪酬。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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