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6-080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开
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由“ST 京蓝”变更为“京蓝科技”,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11”,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10%。
一、股票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股票
停复牌起始日及涨跌幅
开市起停牌一天,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涨跌幅限制仍为 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罚字〔2025〕3 号),根据其认定情况,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该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7 月 9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
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 号(公告编号:2025-057、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现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逐项排查,
不存在第 9.8.1 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也符合第 9.8.8 条关于申
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
述
对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的前期会计差错,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公
告编号:2025-077),对涉及期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更正。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
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111019 号]。截至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整改完毕。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
(三)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进
行了逐项自查,确认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公司共收到 41 起投资者索赔的立案起诉材料,合计索
赔金额约人民币 214.32 万元,其中,原告主动撤诉案件 11 件,合计金额人民币
情况,截至本公告落款日,未达到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如后续相关诉讼案件达
到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予以计提。如后续相关诉讼案件金
额达到披露标准,公司亦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
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将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8 月
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1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10%。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