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
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
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型智能终端零
组件(轻质材料)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
事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
施地点事宜不涉及募投项目规模及用途等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影响。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对象发行57,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 行 数 量 576,000 手 ( 5,760,000 张 ) 。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资金净额为566,360,933.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6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518Z0025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57,6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新型智能终端零组件(轻质材
料)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合计 60,183.17 57,600.00 56,636.09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 已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金额 金金额 金进度
新型智能终端零组件(轻质材料)
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100.00 11,100.00 100.00
合计 56,636.09 11,825.59 /
注: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增加“新型智能终端零组件(轻质材料)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实施主
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加内
项目 增加前 增加后
容
新型智能终端零组 湖南谷矿新材料有限 湖南谷矿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统联精
实施主体
件(轻质材料)智能 公司 密制造有限公司
制造中心项目 实施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广东省惠州市
上述募投项目除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用途等均
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
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增加广东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新型智能终
端零组件(轻质材料)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其注册地广东省
惠州市为募投项目“新型智能终端零组件(轻质材料)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实
施地点。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
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5 年 9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虎
住所 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 1 号厂房 1 栋
公司持股情况 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子元器
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
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
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
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
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
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
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
疗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将在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与保荐人及
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办理完毕
后,再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限额下,将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广东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四、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涉及投资新项目,也未
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用途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
次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股
东利益最大化。
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公司将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上述新增主
体将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
管协议。在前述事项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
议、签订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
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
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
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