蘅东光: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8 00: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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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045    证券简称:蘅东光        公告编号:2026-087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工业区 4 号厂房五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2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877,5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877,5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877,5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同意股数 65,877,5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877,5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783,80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93,765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七)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877,5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877,5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公司
    <2026 年
    股权激
    励计划
     (草
    案)>的
    议案》
    《关于
     公司
    <2026 年
    股权激
    实施考
    核管理
    办法>的
    议案》
    《关于
     公司
    <2026 年
    股权激
    励计划
    首次授
    予激励
    对象名
    单>的议
     案》
    《关于
    公司拟
    与激励
    对象签
    署股权
    激励计
    划授予
    协议书
     的议
     案》
    《关于
    提请股
    东会授
    权董事
    会办理
    股权激
    励计划
    有关事
    项的议
     案》
    《关于
    拟变更
    公司注
     册资
    本、修
    订<公司
    章程>并
    办理工
    商变更
    登记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从珍、张梅林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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