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7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楼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会议室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奥拓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占公司总股份的 26.344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922%。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168,708,39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代表共 338 人,代表股份 3,715,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677%,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0 人,代表股份
东 2 人,代表股份 12,058,9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58%。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338 人,代表股份 3,71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注:截 至本次股东 会 股权登 记日 2026 年 8 月 24 日,公 司总股本 为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上市公司在
计算相关指标时,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53,314,156 股。)
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丛启路律师、张昊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
《关于<公 总表决情 171,50 99.4 802,20 0.46 113,70 0.06
司 2026 年 况 8,290 688% 0 52% 0 59%
分配预案> 小股东的 0 0%
,837 939% 0 53% 0 08%
的议案》 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丛启路律师、张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