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8 00: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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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乐鑫科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须知
  为保障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
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乐鑫信息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须知。
一、 股东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 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
   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 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
   (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
   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
   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
   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
   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
   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
乐鑫科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 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
   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
   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 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乐鑫科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26 年 9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14 时 00 分
地   点:中国上海浦东新区御北路 235 弄 3 号楼 8 楼会议室
召集人: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   持:董事长 TEO SWEE ANN 张瑞安先生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 审议议案
    四、 股东发言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 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 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七、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八、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九、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乐鑫科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共计 279,258 股完成了归属登记,并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市流通。
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67,422,268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7,161 股后剩
余股份总数 167,405,10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3,702,553.50 元,转增 66,962,043 股,本
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34,384,311 股。
   至此,公司股份总数由普通股 167,143,010 股变更为普通股 234,384,311 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 167,143,010 元人民币变更为 234,384,311 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以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现拟对《乐鑫
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
行相应修订。本次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67,143,010 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 234,384,311 元人民币。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7,143,010 股,均为普通   公司股份总数为 234,384,311 股,均为普通
股。                           股。
第八十八条                        第八十八条
乐鑫科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由董事会、单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由董事会、单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
东向上届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并由    东向上届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并由
董事会将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交     董事会将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交
由股东会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按照    由股东会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按照
前述有关规定执行。              前述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公司工商变更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三、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修订了《乐鑫科技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乐鑫科技员工借款制
度》《乐鑫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乐鑫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乐鑫
科技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乐鑫科技印章管理制度》《乐鑫科技用印文
档管理制度》《乐鑫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次修订管理制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
中《乐鑫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相关管理
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该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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