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1)截至 2026 年 9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城北站壹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出席现场
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提交公司。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汇处华侨城北站壹号 2 栋 39 层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
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9;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联系人:王秋蓉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北
站壹号 2 栋 39 层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传真:0755-29017110
邮箱:irm@hello-tech.com
邮政编码:518109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
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宝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
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则由
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票填写说明: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
打“√”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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