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际
出席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未超过募集
资金到账后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希琴、余伟平、钟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