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8 0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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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 1 号院 15 号楼视频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宫殿海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子公
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部
审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战略转型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推进公司长远发
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公司董事王新才、刘景呈系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
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北
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王新才、刘景呈系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
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或回购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提出离职、因个人原因
明确表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权益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
授予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
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配合办理
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
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
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
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王新才、刘景呈系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
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下午 2:30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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