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 2026
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定期)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15:0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
区葛万公路1703号公司主楼5楼51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方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
容与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并对外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
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合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0.50
万股。公司已办理完成前述股份归属登记手续,相关股份已于2026年7月27日归
属并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59,738,818元变更为人民币764,143,818元,
股份总数由759,738,818股变更为764,143,818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新要求并结合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
梳 理和修 订。 具 体 内容详 见公 司 信 息 披 露网 站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4)《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
则》。
现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
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股东会议
事规则》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会
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
根据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
纲要(2026-2028)》,一方面为进一步加快公司热管理业务发展速度,公司向
子公司注入业务发展所需运营资金;另一方面调整子公司股东结构,降低子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占比,简化子公司后续经营决策流程。即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
华翎智驭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翎智驭”)增资 2,205 万
元人民币,关联方上海鲲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鲲
里”)放弃本次认购权。
同时上海鲲里拟向华翎智驭减资 205 万元(其中,175 万元尚未实缴)。
前述增资及减资完成后,华翎智驭的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至 5,000 万元,
其中,公司出资额由 2,400 万元增至 4,605 万元,持有华翎智驭 92.10%股权;
上海鲲里出资额由 600 万元减至 395 万元,持有华翎智驭 7.90%股权,华翎智
驭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上海鲲里的登记信息,上海鲲里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张鸿志
先生为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有限合伙人王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总裁,
有限合伙人高贤华先生、马景春先生、田进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拟新晋有限合
伙人牟思安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向
(公告编号:2026-036)。
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少数股东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东先生、张鸿志先生、
牟思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定于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4: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
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