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17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4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
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其中:1 名激励对象因身故,其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且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1 名激励对
象因退休,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且其个人
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