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11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为
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公司 2026 年度中
期(半年度或季度)利润分配等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分配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00,109,444.48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73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52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6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9 月 3 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9 月 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将于 2026 年 9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8 月 27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 136 号
联系人:郭艳
电话:028-67250551
传真:028-67250553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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