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 宏达 公告编号:2026-039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恩伟拟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向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融科技”)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 21,623,78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以
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朱恩伟与巨融科技签署了《朱恩伟与巨融(乌鲁木齐)
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本次协议转
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详见披露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
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朱恩伟》《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巨融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
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等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巨融科技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出具《关于本次权益变动股份锁定及质押的承
诺》(以下简称“原承诺”),巨融科技已就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上市公司股票
的锁定及质押情况作出相关承诺,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为继续推进本次股份转让,巨融科技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出具《关于本次权
益变动股份锁定及质押的承诺》,主要变动如下:
原承诺内容:
“2、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未满足发行条件终止,本公司未取得上
市公司控制权,则本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中协议受让的上市公司股票自登记至本公
司名下之日起 6 个月内且不得早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终止日将不以
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前述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配股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前述锁定安排。”
本次承诺内容:
“2、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未满足发行条件终止,本公司未取得上
市公司控制权,则本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中协议受让的上市公司股票自登记至本公
司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终止日前将不以任何
方式进行转让,前述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配股等情形
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前述锁定安排。”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
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的承诺》。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