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6-041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7.28 元/股调整为 17.24 元/股。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接到对公司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
《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本次权益分派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公 司 总 股 本 118,050,000 股 扣 除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的 1,489,100 股 后 的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31,218.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197477
元/股。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本次权益分派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公 司 总 股 本 118,050,000 股 扣 除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的 1,489,100 股 后 的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31,218.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
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7.28-0.0197477-0.0197477=17.24 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7.28 元/股调整为 17.24 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及 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
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
整结果。
五、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程序、调整事由和调整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
(二)《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